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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手續費 嚴禁轉嫁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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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台北報導〕你是否常因刷卡而遭到商家加收手續費的要求,為了保障民眾的權益,台灣金融局施鐵腕,明確指出,特約商店不得將信用卡手續費轉嫁給持卡人,屢勸不聽者,收單機構可直接與商家解約外,違約的特約商店的資料,也將送交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管。

 民眾使用信用卡的頻率越來越高,持卡人也越來越多,根據台灣金融局統計,截至今年十月止,台灣信用卡發卡數已達六千七百九十一萬張,流通卡數也來到三千六百六十二萬張,以台灣擁有信用卡的人數約八百六十萬人計算,平均每人口袋裡有近八張的信用卡,真正使用的卡數則約四張。

 儘管信用卡的使用人口大幅攀升,民眾仍常常遭到商家要求刷卡加計手續費的要求,並引發不少糾紛。為此,台灣金融局決定祭出強烈的手段,日前並核備台灣銀行公會所研擬的「特約商店徵信及管理作業準則」,以落實收單機構對特約商店的管理。

 台灣金融局強調,對於常遭持卡人詬病的特約商店加收刷卡手續費的問題,台灣銀行公會除在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明訂,特約商店不得將信用卡手續費轉嫁給持卡人負擔外,也在特約商店徵信及管理作業準則中規範,收單機構對於自行加收持卡人手續費的特約商店,就情節嚴重或屢勸不聽者,收單機構除予以解約外,並將違約商店資料送交聯徵中心建檔列管。

 除此,台灣金融局也指出,台灣銀行公會日前修正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時,特別增訂收單機構應約束特約商店不得因刷卡金額大小而拒絕持卡人刷卡消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持卡人若遭特約商店要求加收手續費或拒絕小額刷卡時,可由特約商店的簽帳上得知與該特約商店簽約的收單機構名稱,並向其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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