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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九十三年三月後出脫黨產應追溯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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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8日電)台財政部長林全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出脫的黨產應追溯歸還,追溯的時間點在九十三年3月份較恰當,也就是與國民黨開始協商黨產問題後出脫的黨產,都應追溯歸還國家。

台聯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法院,邀請財政部長林全等官員對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歸還做專案報告,林全做以上表述。

林全說,黨產處理條例希望能解決已被出售的黨產,因此重點是可以溯及既往,追溯已被出脫的黨產。他認為,對國民黨比較寬厚的話,追溯的時間點在九十三年3月份比較恰當,也就是與國民黨開始協商黨產問題時,這時間點之後出脫的黨產,都必須追溯歸還國家。

台聯黨團幹事長黃政哲認為,現在因為泛藍人數優勢,所以「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無法在立法院過關,政府單位因此無法源依據可以處理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但年底如果泛綠過半,條例一定可以過關,但到時國民黨已經將黨產出脫,如何要求歸還黨產?

他強調,政府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凍結國民黨產買賣,避免國民黨出脫黨產。有假處分等於黨產貼上政府財產標籤,購買黨產就是購買贓物。

黨籍立委羅志明(高雄市)指出,國民黨土地轉移是否有法律禁止?應該以哪一個時間點做切割點認定黨產不當取得必須歸還?

林全說,對國民黨產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凍結黨產買賣,需要提出擔保金,萬一將來國民黨提訴訟,如果政府敗訴,擔保金也是一項問題。

他強調,追查黨產,真正的關鍵點在從歷史資料清查國民黨取得的黨產是否為無償取得,如果屬於無償取得,就必須歸還國家。財政部次長李瑞昌表示,禁止國民黨不當黨產的土地轉移是不可能,因為受到民法超過時效的保障,另外土地登記也有絕對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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