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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新娘被棄街頭 立委憂心社會歧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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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日電)柬埔寨新娘宋金蓮遠渡重洋成為「台灣媳婦」,懵懂中簽下離婚協議書,懷著身孕被遺棄在霧峰鄉街頭;幸得善心人士救濟。民進黨籍立委簡肇棟今天為她的寶寶慶祝彌月的同時,也憂心社會對外籍配偶的利用與歧視心態。

宋金蓮今年二十一歲,夫家在雲林,一年前懷著滿心期待嫁來台灣,以為可以有個依靠,不料臨盆前,公婆卻要求她簽下離婚協議書,隔天更叫了一輛計程車,將她載到霧峰鄉省議會前遺棄。

幸虧有位嫁到大里市的表姊,靠著表姊鄰居伸出援手,孤苦無依的宋金蓮和剛出生滿月的兒子陳昭宏,才免於流落街頭。

對於台灣社會對外籍配偶的利用與歧視心態,將外籍配偶當成代理孕母,生了孩子就辦離婚把人趕回去。簡肇棟今天特別在大里市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向外界披露「新台灣之子悲歌」的事實。

簡肇棟同時為「新台灣之子」陳昭宏準備了彌月蛋糕,致贈一面猴年小金牌,希望台灣能多善待這些遠渡重洋、來台組家庭的外籍新娘,甚至對為數甚多的「新台灣之子」未來撫育問題多加重視。

簡肇棟認為,宋金蓮的案例,不僅傷害台灣辛苦營造的國際形象,更嚴重扭曲傳統的人倫關係,將外籍新娘,台灣社會最底層的弱勢者,當成傳宗接代工具,台灣成為外籍新娘的傷心地,也讓新台灣之子一出生,便有個不完整的家庭。

宋金蓮的居留證於今年12月1日就要到期,只要想到剩一個月就要被迫和孩子分開,她就忍不住悲從中來;以一個母親的心情,她期望能陪在孩子身邊,看著寶貝長大。

簡肇棟質疑,按現行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新娘離婚後只要已生產子女,仍可繼續留在台灣,但柬埔寨等其他外籍新娘卻不行。

依據移民法規範,包括越南、泰國、印尼等外籍新娘都恐面臨宋金蓮同樣的問題,繼段氏日玲事件後,阿蓮案例如同阿玲的翻版,簡肇棟說,這種問題將越來越多,會一一浮現。 簡肇棟表示,宋金蓮離異後,已無法再以「依親」名義居留台灣,又不能依她親生骨肉陳昭宏,所以目前唯一的方法,恐怕只有打刑事官司,如此才可以繼續居留,再以時間換取空間,或提起離婚無效之訴等民事官司,爭取陳昭宏能留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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