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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志:中國國內法 管不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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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中國推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國策顧問陳隆志昨天表示,兩岸是國與國關係,適用國際法,所謂「反分裂國家法」不過是中國的國內法,根本無法約束台灣。

陳隆志認為,面對中國試圖以法理促統,台灣更應堅定陳水扁總統所提「一邊一國」的立場,並且加速儘速制定台灣新憲法、推動台灣正名、加入聯合國,以為因應。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昨天舉辦「台海安全的新視野」研討會,邀請多位學者進行討論,與會者並將討論焦點鎖定在台灣如何因應中國即將推動的「反分裂國家法」。

陳隆志是國際法專家,並曾在陳水扁總統競選期間擔任「國家藍圖委員會」外交政策小組召集人。他表示,面對中國無理外交打壓與六百多枚飛彈威脅,台灣應利用有限資源,建構有效保衛國家安全防衛機制,才是維持台海和平與穩定的關鍵。

他認為,中國選在台灣立委選後宣布訂定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根本是「軟土深掘」的舉動,中國不但無權對台灣採取軍事威脅,而且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根本違反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精神,因此根本不會被國際接受。

他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國對台「三戰」之一,包括心理戰、宣傳戰和法律戰,中國希望透過法律戰,不費一兵一卒就擊垮台灣。他說,唯有制憲、正名、加入聯合國,才是台灣真正的「護身符」,才可以讓中國的任何法律不至於對台灣發生效果。

他也坦言,加入聯合國不是短期內就可以達成的目標,但過程明確宣示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就已具備國際法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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