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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查處不實廣告 台公平會將加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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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九日電)廣告已成為促銷商品的必要手段之一,但不實廣告不僅引起消費者糾紛,也會遭到主管機關罰緩處分。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去年底特別實施「主動查處電視媒體及網路不實廣告具體執行方案」,雖已陸續對近20家違規業者受罰,為進一步減少業者廣告不實,達警惕效果,公平會將加重罰鍰。

公平會自民國93年11月15日起實施「主動查處電視媒體及網路不實廣告具體執行方案」,是歷年罕見主動出擊監側廣告不實案件的行動,尤其監側對象包括網路,是相當大的工程。到12月31日止,已側錄76件可能涉及違規的廣告案件,針對已側錄涉及違規案件,除主動列案調查或列為密切注意觀察對象,其中61件涉有違反衛生法令者,已陸續移請衛生署進一步查處中。

至於這一波監側行動將持續多久?公平會委員陳榮隆表示,「希望看到好的成效出來」。不過,所謂好的成效程度到哪裡?陳榮隆不諱言地說,雖然已經處罰了近20家業者,不過,委員們也在討論,是不是懲罰太少,應該把罰鍰的金額提高一點,不僅對被罰業者處分,同時也對其他業者有警示效用。

雖然針對不實廣告最高罰鍰是新台幣2500萬元,不過,近來最重的處罰金額是東森得易購公司的75萬元,而主要原因是因為東森得易購已是累犯,所以公平會才加重罰鍰。

陳榮隆提到,罰鍰金額是以比例原則,及考慮情節輕重。雖然已受處分的業者會比較收斂一點,但對其他尚未被監側到的業者來說,他們認為商品廣告利益恐怕比幾萬塊的罰鍰還高,所以委員們討論對以後的違反廣告不實的業者,研議將提高對他們的罰鍰。

另外,由於網路媒體發達,公平會之前雖然也有處分過業者在網路上的不實廣告,不過大多都是因為有人檢舉而立案調查。對於網路廣告的查處,不僅礙於人力,也因為網路廣告隨時會撤下,提出證據較難,因此,這波監側行動中,還是以電視平面媒體為主。

不過,雖在監側上人力不足,但並未降低公平會對不實廣告業者開鍘的決心,在這一段期間,公平會另受理民眾檢舉91件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實廣告規定案件。因此,陳榮隆表示,在網路媒體部分希望民眾多多主動檢舉。

「廣告」已成為商業行為不可或缺一環,公平會一方面提醒消費者不可輕信誇大廣告,以免受害;另一方面也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心態。

事實上,一旦被發現廣告不實,即便處分金額不高,但對商譽也有嚴重影響,因此,業者在進行廣告行為時,應該要更謹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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