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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立法 藍掌廣電生殺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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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田世昊╱台北報導〕備受關注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組織法」,泛藍軍國親兩黨昨天在立院院會以人數優勢,依國親版表決完成三讀,在關鍵性的第四條NCC組成方式,從推薦委員到提名審查委員會,均採政黨比例,未來十三席NCC委員,國、親可掌握八席,可取得NCC決策主導權,以及NCC主委人事權。

依照條文規定,NCC最慢應於二個月內掛牌集會。在NCC法公布施行後,交通部電信總局、新聞局廣電處業務將移交,未來下至手機費率調整,上到電視執照核發等,都將由NCC負責。NCC成為掌管電信、資訊及廣電傳媒業務的最高行政單位,未來泛藍將可透過掌握NCC,進而掌握廣播、電視、電信等龐大資源。因此,在三讀後,藍營宣稱「勝利」。

但本法內容仍有爭議,行政院及民進黨都表示遺憾,是否提出覆議或聲請釋憲,則仍待研究確定。

昨天第四條NCC委員組成的政黨比例條款,透過表決處理,共二一○人出席,以一一二票比九十八票,通過國親版條文,其餘均協商後三讀通過。

未來包括電信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的電信、資訊等通訊產業及廣電業務將全數移交至NCC,諸如手機、3G產業、固網及電視台的換照、發照等,均由NCC掌理。

本法也訂定「覆審機制」,自通訊傳播基本法施行至NCC成立前,若因原主管機關的決定,造成法人或個人權益受損,可提出覆審。但已提起行政救濟者不在此限。依此法,國民黨營中廣公司被新聞局要求繳回頻譜爭議,因已提出行政訴願,將無法適用,但預料類似爭議,將因泛藍主掌NCC,而獲得保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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