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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若負擔健保費… 中央擬調統籌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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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勝訴,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如果未來確定由中央支出健保政府部分負擔的費用,就應調整給予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額度。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針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要求謝長廷就判決的合理性答覆。謝長廷則說,由於尚未看到判決書內容,他無法評論。

楊麗環說明該判決是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五○號解釋文為依據,她也質疑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時也贊成由中央政府負擔健保費。

謝長廷表示,他的確贊成應由中央政府負擔健保費用,不過他不認為由地方政府負擔就是中央政府違法。但如果法院未考量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因素,僅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五○號作為判決依據,這樣全國會大亂。

民進黨立委林樹山質詢指出,法院的判決是認為營業稅是國稅,非設籍台北市的員工健保費,其政府部分負擔的費用不應由北市府負擔,他認為行政院應該展現魄力,未來發放統籌分配稅款時,直接將北市健保欠款扣除。

謝長廷說,營業稅是統籌分配稅款的重要指標,在北市設立總公司的多,營業稅收入及上繳中央的金額高,因此北市分配到較多的統籌分配稅款。如果未來確定由中央來支出健保政府部分負擔的費用,就應調整給予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

調分配款比重 將波及高市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如果要單獨減少台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金額,必須將直轄市的統籌分配稅款比率由四十三%往下調降,但此舉會讓高雄市受到波及,另一個方式是調整北高兩直轄市統籌分配稅款的計算公式。

財政部國庫署長劉燈城說明,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三條規定,統籌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十%、營業稅四十%、貨物稅十%及土增稅二十%等,目前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率是直轄市四十三%、縣市三十九%、鄉鎮十二%及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六%。

國庫署官員表示,今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總額超過一千五百億元,如果要降低台北市的統籌稅款,應該是要降低直轄市的統籌稅款分配比率,但因台北市與高雄市兩個直轄市共享四十三%的統籌稅款大餅,直轄市分配比率若降低,高雄市也會遭受損失。

國庫署官員指出,另一個降低台北市統籌稅款的方式,是調整計算公式。目前直轄市分配到四十三%統籌稅款,北高如何分配,另有計算公式,「最近三年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平均值之百分比」是計算權數之一,占五十%,若將權數往下調降,北市實際分配到的統籌稅款就會減少,高雄市則會增加。

此外,國庫署官員表示,財政部已經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根據該草案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地方政府如果未編足相關預算(包括健保費 ),中央政府可以從地方政府所分配到的統籌稅款或補助款中直接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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