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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外車輛酒駕取締 北市警局採人車分離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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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一日電)懸掛「使」、「外」車牌的車輛酒後駕車取締,對於是否得移置保管車輛,由於相關法規解釋不清,造成北市警局取締上困擾。北市警局經與市府研考會研議後,將採「人車分離」做法裁罰,全案將函報交通部、外交部同意後實施。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這項「人車分離」做法,其中對於懸掛「使」、「外」車輛違規酒駕,為避免酒醉駕駛繼續開車造成公共安全問題,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依法舉發及代保管車輛,維護公共交通安全。

但基於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中,對於駐華外國機構的財產有免於扣押、執行的特權與豁免規定,因此在駐華外國機構繳交移置、保管費後,即發還車輛,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應檢附繳納罰鍰收據」規定。

至於違規駕駛人部分,北市警局指出,相關外交豁免條例並未針對這部分有豁免規定,因此仍應依法處罰;也就是員警針對違規開單告發,罰鍰由裁罰機關依法催繳,若駕駛人拒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去年八月、九月陸續發生兩起駐華外國機構所屬車輛及人員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前往處理的北市松山、士林兩警分局都依規定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但對於是否得移置保管車輛,相關法令解釋不清。

北市警局因此在去年十月函請警政署轉交通部解釋,迄今未獲交通部明確解釋,加以對查獲懸掛「使」、「外」車牌的車輛酒後駕車時,牽涉外交關係及各縣市執法一致性,造成北市警局取締上相當困擾,日前更引起台北市議員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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