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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嘉:周錫瑋違法炒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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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五日電)民進黨台北縣長候選人羅文嘉今天引用法令指買賣股條違法,抨擊對手國民黨候選人周錫瑋擔任立委卻帶頭違法,「有錢買股條,沒錢還呆帳」。他並公布前立委曾振農也是當時擁有股條的經濟委員會委員之一,周三十萬股、曾六十萬股,周錫瑋沒資格選縣長。

羅文嘉上午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指立委擁有固網股條就是心有邪念、又有邪行,不正派、不清廉的行為,對周錫瑋指稱合法買股票,誠實申報,他引用公司法、證交法表示,買賣股條違法,周錫瑋用股條換股票,所謂合法買股票,誠實申報的謊言不攻自破。

羅文嘉說,根據證交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不准買賣股條;公司法也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一年內,股份不得轉讓,周錫瑋持有股條的固網公司設立於八十九年五月,但周卻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申報,半年時間內,周錫瑋到哪裡買到股條?

羅文嘉說,炒股條比炒股票更惡劣,周錫瑋當時擔任經濟委員會委員,怎可用股條換股票,不利益迴避,帶頭違法;當初社會給予壓力,很多立委出面自清,但周錫瑋都不敢說自己到底有沒有買股條。

他也引用媒體報導指出,當時業者提供以經濟、財政、交通和預算等委員會為主的三十名立委,每人一百萬股的配額,立委多以家人或親戚的名義購買;羅陣營表示,周錫瑋的三十萬股股條就是登記在太太名下。

羅文嘉並質疑,依照媒體說法,每個立委一百萬股配額,周只申報三十萬股,另外七十萬股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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