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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散裝基改食品標示成份 台灣衛署: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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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三十一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呼籲,散裝食品應標示是否含基因改造成份,衛生署今天回應,歡迎業者自行標示,但以食品安全管理角度來看,應該先加強管理有包裝的食品,目前還不適合輔導、或強制散裝食品業者進行標示。

按現行規定,食品中採用基因改造的原料,必須強制標示在食品標籤上,但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陳陸宏指出,散裝食品沒有標籤可以標示,而要求小商店標示販售的產品是否含基因改造成份,於法無據,執行上會有困難。

陳陸宏強調,基因改造食品安全無虞,且依現行法規,業者並不需要在散裝食品上標示,產品是否含基因改造成份。

他補充,將先加強稽核有包裝、且含基因改造成份的食品,是否確實進行標示,近期並將舉行基因改造食品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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