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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塑膠容器九月上路 環團:配套措施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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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一日電)台立法院今天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須在今年九月起,全面禁用塑膠類生鮮容器;對此,國內環保團體多對立法委員強迫政策草率上路感到不可思議,並呼籲政府應儘速擬妥相關配套措施,才不致讓良政變成惡法。

立法院以有條件解凍新台幣九千多萬元廢棄物清理經費方式,要求環境保護署九月起,全面禁用包括保麗龍、蛋盒、麵包、糕餅及生鮮拖盤等塑膠容器,改使用如PL A(聚乳酸)等生物可分解性替代材質;台灣也將成為世界第一個全面禁用的國家。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董事陳曼麗表示,立法委員的速度快得令人驚訝,不僅政策走在環保署前頭,更領先國際,在國內目前僅有一家業者進口相關生物可分解替代材質的情形下,實在令人不得不懷疑其間是否涉有圖利、壟斷問題。

她說,現行的政策規定生垃圾不能進掩埋場,所以全面改用PLA等材質後,根本沒有機會讓PLA容器自然分解,仍需經過焚化處理,否則便得經由回收管道回收,因此,在垃圾處理政策上根本是自相矛盾。

陳曼麗呼籲,既然政策勢在必行,政府便應儘速建立相關配套措施,例如輔導引進更多替代材質,以免成本過高,進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末端回收機制也要建立,以利重複使用,而且PLA材質外觀、質感幾與塑膠無異,如何教導民眾辨識也十分重要。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劉銘龍則批評,此舉明顯地是利益介入環保政策,也讓整個台灣的限塑政策淪為荒腔走板,限了比不限更糟糕,如果限塑只著眼於用一種材質替代另一種材質,而忽略垃圾減量的基本精神,那使用PLA或保麗龍根本無差。

他強調,環保署應有擔當,將政策講清楚、說明白,不要將責任全推給立法院的決議,否則以後是否立法院通過決議認為污水、排氣標準該放寬,環保單位也都昧著專業良心照單全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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