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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塑胶容器九月上路 环团:配套措施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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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十一日电)台立法院今天以附带决议方式,要求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须在今年九月起,全面禁用塑胶类生鲜容器;对此,国内环保团体多对立法委员强迫政策草率上路感到不可思议,并呼吁政府应尽速拟妥相关配套措施,才不致让良政变成恶法。

立法院以有条件解冻新台币九千多万元废弃物清理经费方式,要求环境保护署九月起,全面禁用包括保丽龙、蛋盒、面包、糕饼及生鲜拖盘等塑胶容器,改使用如PL A(聚乳酸)等生物可分解性替代材质;台湾也将成为世界第一个全面禁用的国家。

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常务董事陈曼丽表示,立法委员的速度快得令人惊讶,不仅政策走在环保署前头,更领先国际,在国内目前仅有一家业者进口相关生物可分解替代材质的情形下,实在令人不得不怀疑其间是否涉有图利、垄断问题。

她说,现行的政策规定生垃圾不能进掩埋场,所以全面改用PLA等材质后,根本没有机会让PLA容器自然分解,仍需经过焚化处理,否则便得经由回收管道回收,因此,在垃圾处理政策上根本是自相矛盾。

陈曼丽呼吁,既然政策势在必行,政府便应尽速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例如辅导引进更多替代材质,以免成本过高,进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末端回收机制也要建立,以利重复使用,而且PLA材质外观、质感几与塑胶无异,如何教导民众辨识也十分重要。

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秘书长刘铭龙则批评,此举明显地是利益介入环保政策,也让整个台湾的限塑政策沦为荒腔走板,限了比不限更糟糕,如果限塑只着眼于用一种材质替代另一种材质,而忽略垃圾减量的基本精神,那使用PLA或保丽龙根本无差。

他强调,环保署应有担当,将政策讲清楚、说明白,不要将责任全推给立法院的决议,否则以后是否立法院通过决议认为污水、排气标准该放宽,环保单位也都昧着专业良心照单全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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