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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膜移植 B肝帶原者優先給B肝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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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器官捐贈移植分配登錄系統」4月已上路,目前僅強制心、肝、腎、肺四種器官登錄並分配,至於眼角膜也將在今年底前納入;為公平分配,台灣衛生署草擬「眼角膜移植分配原則」,要求B肝帶原者所捐出者,優先給B肝患者使用,此外,勸募醫院也列為優先考量。

台灣每年需求約一千枚眼角膜,根據衛生署統計,2004年3月至昨天為止,國人捐贈者共有一百六十四枚,至於每年從國外進口為八百枚。

以往主要是由斯里蘭卡輸入,近幾年來轉由美國進口,雖然篩檢品質、保存等,都較過去改善,不過卻沒有國人自捐來得「新鮮」,而國外輸入須付運輸材料費等約四萬元,國內捐贈者則為免費。

為了使台灣人捐贈的眼角膜,能公平、透明分配,衛生署昨天開會討論,草擬眼角膜移植分配原則。在分配方面,除B肝帶原者捐出的,優先給B肝患者使用的「絕對因素」外,「相對因素」則以勸募醫院為優先考量。

其他依序為:相同網路的器官勸募醫院、一定要換角膜否則會雙眼失明、視力預後較佳、六到六十五歲、未曾使用過本土的捐贈、等候時間長短等。

至於捐贈者的標準,除符合腦死捐贈條件外,還必須非死因不明、無全身性病毒或細菌感染者、無青光眼、虹彩炎或眼部腫瘤病史者等。

受贈者的適應症則為角膜白斑、白內障手術後引起的水泡性角膜病變、角膜內皮細胞失養症、角膜潰瘍造成穿孔、因感染外傷或眼瞼閉合不全造成角膜較大範圍的破損等。

而目前已正式上路的心、肝、腎、肺線上分配機制,在肝臟移植方面以疾病嚴重度優先,心臟則以十八歲以下先分配,至於肺與腎則以勸募醫院為主。

台衛生署表示,正式納入「器官捐贈移植分配登錄系統」後,未來不管捐贈或是移植,都必須由醫院上網登錄分配,若醫院未通報、登錄,將可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三萬到十五萬台幣的罰鍰。

新光醫院眼科主治醫師李東昇指出,目前所有器官移植中,眼角膜是成功率最高的移植手術之一。由於眼球沒有血管,防禦的白血球到不了,排斥性很低,加上不需要像其他器官一樣必須進行配對,即使血型不合也能移植。

雖然現有的保存技術越來越好,眼角膜從摘取到移植,可以保存兩個星期到一個月,但從國外一路運送到台灣,新鮮度會降低,內皮細胞也會減少,進而影響移植成功率,但沒有台灣的眼角膜,病人也只好等待國外輸入。

器捐不足 醫界與時間拔河

(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器官捐贈協會理事長鄭隆賓表示,器官移植手術理論上必須越快越好,近年來因為器官保存液的進步,保存的時間越來越長,可因應一些不得已的特殊狀況。

例如,廿年前肝臟最多放十二小時就很了不起,不斷推陳出新的保存液,因能充分維持電解質平衡、細胞保存與供給能量,甚至可延長器官壽命達廿四小時之久。

但心臟移植就不同了,亞東醫院心臟科主任邱冠明表示,心臟移植不比腎臟等器官的移植,無法重來,手術品質攸關生命,因此國際上嚴格規定必須在摘心後四到六小時內完成,雖然最多曾有十幾個小時紀錄,不過是高風險且十分罕見的作法。

鄭隆賓表示,一般來說,耐久的器官為腎臟,過去國外曾有三天後才完成手術的紀錄,不過是因為有些國家幅員廣大所致,理論上手術速度越快,腎臟品質越好。

而在手術技術的精進方面,以肺臟移植為例,由於腦死病患捐贈的屍肺,極易受損,僅三成可用,發展活肺移植有其必要,台大醫院最近通過衛生署初審,不久便將展開人體試驗。

在腎臟移植方面,上個月台大醫院完成亞洲首例「交叉試驗陽性」,成功換腎,繼克服「人類組織抗原配對」、「血型不相容」,又是一重大突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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