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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職權行使法未過 朝野鬥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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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在立法院朝野協商破裂,以及親民黨、台聯黨團援引四個月協商期限規定要求繼續協商的情況下,「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此一修憲配套法案,確定無法在今天任務型國代選舉前完成立法程序,後續衍生的憲政爭議,使得立院的「立法責任」成為外界關切焦點。

昨天立院院會是國代選舉前最後一次的審案院會,民進黨團雖成功變更議程,將原排於討論事項第八案的「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變更為第一案,但因此案尚在協商四個月的期限內,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召集朝野協商,希望化解相關歧見,使這項草案能趕在國代選舉前完成立法程序。

但與會者轉述,協商過程親民黨、台聯與無盟等均堅持四分之三的複決門檻,民進黨團雖提出三分之二的複決門檻方案,但未獲上述黨團認同。親民黨團重申日前的折衷案,要求修正國代選舉法,明定選舉有效門檻為公民人數過半投票,民進黨團表示反對。

最後宣告協商破裂,親民黨與台聯黨團並祭出協商四個月的條款,封殺民進黨團要求表決處理的提議,使得院會無法進行二、三讀會程序,「案子也出不了立院大門」。

相關立委憂心表示,國代選舉前未能通過國大行使職權程序的法源,選舉結果出爐後再修正複決門檻,將產生憲政運作爭議,立院難卸其責。

在立法進度受阻的情況下,朝野黨團事後互批對方。民進黨團總召趙永清表示,上述草案遭親民黨與台聯黨團「綁票」,導致此案無法在選前通過,將造成可能的憲政僵局,國民黨嘴巴說支持憲改,但對民進黨團表決的要求,也未表支持,顯示沒有誠意推動憲改。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反駁指出,黨團堅持修憲改革立場沒有動搖,他很遺憾朝野無法對內容達成共識,但民進黨團要求院會表決的動作只是為了拉抬國代選情,選完後,大家下週可以繼續協商。

提案要求繼續協商的親民黨團與台聯黨團,各有話說;親民黨團總召陳志彬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屬剛性憲法,修憲程序必須嚴謹,黨團堅持四分之三的複決門檻,但民進黨團不同意,只好繼續協商,而且在國代集會前,朝野還有時間協商。

台聯黨團總召羅志明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很清楚,法案協商有四個月的期限,執政黨團不可能不知道議事規則,卻故意動員、提案要求表決,根本是為國代選舉造勢,要面子又要裡子,實在太過權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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