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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职权行使法未过 朝野斗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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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在立法院朝野协商破裂,以及亲民党、台联党团援引四个月协商期限规定要求继续协商的情况下,“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草案”此一修宪配套法案,确定无法在今天任务型国代选举前完成立法程序,后续衍生的宪政争议,使得立院的“立法责任”成为外界关切焦点。

昨天立院院会是国代选举前最后一次的审案院会,民进党团虽成功变更议程,将原排于讨论事项第八案的“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草案”变更为第一案,但因此案尚在协商四个月的期限内,立法院长王金平特别召集朝野协商,希望化解相关歧见,使这项草案能赶在国代选举前完成立法程序。

但与会者转述,协商过程亲民党、台联与无盟等均坚持四分之三的复决门槛,民进党团虽提出三分之二的复决门槛方案,但未获上述党团认同。亲民党团重申日前的折衷案,要求修正国代选举法,明定选举有效门槛为公民人数过半投票,民进党团表示反对。

最后宣告协商破裂,亲民党与台联党团并祭出协商四个月的条款,封杀民进党团要求表决处理的提议,使得院会无法进行二、三读会程序,“案子也出不了立院大门”。

相关立委忧心表示,国代选举前未能通过国大行使职权程序的法源,选举结果出炉后再修正复决门槛,将产生宪政运作争议,立院难卸其责。

在立法进度受阻的情况下,朝野党团事后互批对方。民进党团总召赵永清表示,上述草案遭亲民党与台联党团“绑票”,导致此案无法在选前通过,将造成可能的宪政僵局,国民党嘴巴说支持宪改,但对民进党团表决的要求,也未表支持,显示没有诚意推动宪改。

国民党团书记长陈杰反驳指出,党团坚持修宪改革立场没有动摇,他很遗憾朝野无法对内容达成共识,但民进党团要求院会表决的动作只是为了拉抬国代选情,选完后,大家下周可以继续协商。

提案要求继续协商的亲民党团与台联党团,各有话说;亲民党团总召陈志彬表示,中华民国宪法属刚性宪法,修宪程序必须严谨,党团坚持四分之三的复决门槛,但民进党团不同意,只好继续协商,而且在国代集会前,朝野还有时间协商。

台联党团总召罗志明表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很清楚,法案协商有四个月的期限,执政党团不可能不知道议事规则,却故意动员、提案要求表决,根本是为国代选举造势,要面子又要里子,实在太过权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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