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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琉處作保 金明財11號人船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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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王平宇╱屏東、台北 – 琉球越洋電話採訪〕遭日本扣押的屏東籍漁船金明財十一號,已在日本時間昨晚八時獲得交保釋放,在我駐琉球代表處出面作保,船公司同意交付二百三十五萬七千日幣(折合台幣約八十萬 )的情況下,船長陳德良及四名船員將連船返回台灣。

我駐琉球代表陳桎宏昨晚接受本報越洋電話採訪時,證實上述消息。

金明財十一號漁船船東蔡朝允昨晚強調,只要他看到漁船及所有船員平安抵達東港,他就會支付八十萬元罰款。

至於人船何時返回台灣?陳桎宏說,由於獲釋時天色已晚,船長考量夜間行船的危險性,因此暫泊在琉球外海,等待時機隨時可以返航。該船昨晚九時駛離琉球,預計兩天後可返回台灣。

陳桎宏說,金明財十一號獲釋後,日前遭扣押的宜蘭籍漁船載億漁一號,船長王文聰也將於今(二十 )日出庭受審,代表處已經多次探視,並提供其必要協助。

據了解,金明財十一號漁船17日晚間在宮古島東方海域被日本巡邏船發現,根據日警說法,漁船因拒絕停船受檢,18日凌晨被捕,船長並承認「非法捕魚」。

陳桎宏說,經駐琉代表處出面與沖繩縣平良海上保安署以及海上保安本部交涉作保後,日方同意連人帶船先行返回。

據了解,金明財十一號被捕地點雖在我國二百浬經濟海域範圍內,卻已經超過海巡署所定之「暫定執法線」範圍,屬於台日重疊海域中有爭議部分。

資深官員分析,過去台灣漁船在菲律賓海域作業,遇到菲國警艇,大多驅船快速離去,由於台灣漁船馬力性能都超過菲國警艇,因此揚長而去大多不成問題。

反觀日本在發現我漁船闖入之前,大多先以先進衛星設備鎖定,我漁民因看不見日本水警蹤跡,以為未被發現,等到接獲日方警告必須停船受檢時,才加足馬力準備逃跑,卻不知日方早已調派警力在漁民逃往方向等待,因此常遭查扣。

台日漁權糾紛不斷,針對日本石垣島議會決議登釣魚台「宣示主權」,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昨日表示,外交部會「密切注意」後續發展。根據外交部掌握的消息,石垣島議會是以極小差距通過登島決議,顯示對此舉動,日方內部也有不同意見。

80萬罰款怎麼籌 船長妻發愁

〔記者李立法╱琉球報導〕遭日本扣押而於昨晚獲釋的金明財十一號漁船船長陳德良,昨天早上曾打電話回家報平安,讓夜不成眠的妻子林仙桃暫時鬆了一口氣;不過,日方開出台幣八十萬元的罰款金額,卻讓林仙桃滿臉憂愁,因為家境並不好,以後要怎麼還這筆錢,是個大問題。

琉球漁會常務監事洪文良表示,外傳日方說如果十天之內不繳清罰款,罰金將調高到一百三十萬元,琉球漁民聽到這個消息後都十分氣憤,因為實在太不合理,希望政府能查清楚。

林仙桃則憂慮家裡環境並不好,陳德良已經六十三歲,還要拚老命受僱帶船出海捕魚,為的就是要減輕子女的負擔,沒想到這一趟出去就被日本扣押,還要罰這麼多錢,心裡實在很難過。

金明財十一號漁船船東蔡朝允指出,林仙桃因為擔心已經六十三歲的丈夫被扣押後禁不起折騰,所以哭得十分傷心,讓他感到不忍。

蔡朝允說,林仙桃身體不好,陳德良年紀又大,兩人都不能有任何閃失,所以當日方開出罰款八十萬元就放人的條件後,他一口就答應了,目的就是希望趕緊將人「贖」回,剩下的事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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