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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護人力短缺 北市議員盼市府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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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九日電)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教師會代表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學校衛生法」規定,高中以下等學校超過四十班,至少應設校護兩名,但北市各級學校目前校護人力嚴重短缺,經統計,一百十一所超過四十班學校僅聘任一位學校護士,工作負荷過重,盼市府協助維護權益。

教師會理事長柯文賢指出,目前市府的實際做法,七十二班以下學校僅設校謢一名,以一所七十班的國小為例,每班約三十五名學生,全校約兩千四百五十名學生,全部學生僅由一名校謢負責照顧學生健康安全,工作負荷過重。

柯文賢說,部分家長對校護工作不甚了解,常要求校護給生病學生吃成藥,但校護依法不能開藥、給學生吃成藥,學生須由家長陪同就醫,但部分家長卻以繁忙為由,要求校護給學生吃成藥,造成雙方誤會。

目前擔任校護工作的「台北市護理協進會」會長連美婷表示,北市學校傷病統計,平均一天的傷病學生人數達七、八十人;而北市多所學校學生逾兩千名,僅聘任一位校護。

連美婷表示,校護工作需同時替學生傷口止血、處理氣喘或心臟疾病等;一般觀念以為學生下課期間較易受傷,其實不然,學生上課期間在實驗室燙傷、體育課打球跑步運動傷害等,常讓校護更忙碌。

李文英表示,超過七十二班的學校,原聘任兩位校護,學校如減班成七十一班或七十班,市府就將縮減一位校護員額編制,其實,市府已經違法在先,若還實施違法的倒退做法,實不可取。

教育局官員表示,民國九十一年雖然通過「學校衛生法」,但目前全國各地方政府,沒有一個可以確實依法做到,因此,市府目前沿用舊制標準,也就是超過七十二班的學校聘任兩位校護,七十二班以下的學校,聘任一位校護。

教育局官員說,將會研究四十班以上的學校,將保障原聘任的一位校護,並研擬是否以較低薪資,約聘護理背景人力協助校護工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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