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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成青少年购烟管道 业者大叹管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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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八日电)台湾卫生署今天公布调查报告指出,有高达八成八的便利商店会贩售香烟给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俨然成为不设限的购烟管道。超商业者虽坦诚管制确有不严,却也大叹,仅以目测年龄方式的把关设计,难免有疏漏,将加强相关教育训练。

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委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去年对全国进行调查发现,结果即使调查人员“身着高中生制服”,仍可顺利在八成八的便利商店中购得香烟;其中7-11 、全家、莱尔富、OK和福客多等五大连锁便利商店便占了六成二。

面对调查结果,超商业者大多坦诚管制上确有不足之处,在门市普遍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下,再加上烟酒一向占各点营业额达二至三成,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因此随意贩售香烟给青少年的情形也就屡见不鲜。

尽管都表示将加强对门市人员的教育训练及管制,但业者对现行的制度却也有满腹苦水要吐,因为根据烟害防制法规定,店家只有在对消费者的年龄有疑惑时,才能请求出示身份证明,无疑是让整个把关机制,成为考验门市人员“眼力”的另类负担。

7-11公共事务部专员徐崇岚表示,虽然超商业者都愿意配合政府进行相关的管制措施,但以现在青少年的发育情形来看,除非明显的低于十二岁以下,否则门市服务人员实在很难能够百分之百的,单凭目测方式便判断出对方究竟是否未满十八岁。

除非政府明文规定购买烟、酒时,所有消费者都一律须出示身份证明,徐崇岚指出,不然在门市服务人员力有未逮的执行下,难保不会出现疏漏的况状。

即便青少年是穿着制服前往购烟,部分门市人员有时也承受着“不得不卖”的压力,全家便利商店公关经理林翠娟便不讳言,的确遇过有青少年在要求购烟不成后,转而向门市人员口头恐吓、威胁的案例,让严格把关的工读生反而必须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林翠娟说,青少年的烟害防治问题,是属于整体社会的问题,包括政府、学校或家庭等各个层面,都必须要一齐投入、努力,如果仅是要求销售端的超商单方面负起全责,其实对业者而言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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