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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抽菸 指被迫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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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北港報導〕雲林縣北港鎮巨人中學傳出紀姓高三生因抽菸成癮遭校方勒令轉學,面臨無校可讀窘境,家長昨日哭訴校方栽贓,蓄意逼小孩寫下自白書再入人於罪,校方則強調紀姓學生在校多次違規抽菸,屢勸不聽,為維護校紀不得不斷然處置。

家長批校方誣陷

已20餘天未返校上課的紀姓學生昨日上午由母親陪同,在立委陳憲中服務處舉行記者會,他說,去年12月22日上廁所聞到菸味,遂拿起工具室的消毒水噴灑除臭,沒想到反遭學弟打小報告,指他違反校規躲在廁所抽菸。

紀姓學生的母親表示,校方訓導人員不分青紅皂白,硬是逼兒子寫下自白書,隔天她就接獲電話通知到校,校長林山章等人藉此要求她兒子轉學,對他們母子苦苦哀求置若罔聞,甚至囑咐低調處理,還佯稱可協助孩子轉學至嘉義縣一所高中寄讀。

但校方轉介的是所沒有普通科的職校,讓他們無法接受,抨擊校方誣陷她兒子已嚴重影響小孩身心,事後又誆騙轉學企圖息事寧人,對孩子及家人情何以堪?立委陳憲中指責校方不應因細故剝奪孩子受教權,將促請教育部介入調處。

校長林山章強調,紀姓學生抽菸成癮多次遭同學舉發,校方擔心沒有確切證據恐引起不必要困擾而未告知家長,只好請師長私下勸導並於去年9月列入輔導個案,但紀姓學生依然故我,許多家長受不了子弟告狀,紛紛指責校方如果對此未處理,將把孩子轉到其他學校,為顧全大局,校務會議決定依校規及學校衛生法勒令轉學。

教部︰未訂學生抽菸罰則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昨日指出,「菸害防制法」明文要求高中以下學校全面禁菸,「學校衛生法」也明文禁止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學生抽菸,無論學生或教職員在學校內抽菸,基本上都是違法行為,尤其未成年學生實在不宜。

對於抽菸罰則,教育部表示,目前菸害防制法修訂案中有訂罰鍰最多1萬元,但學校衛生法中並未明定罰則,基本上,應是由各級學校校規自行訂定管理辦法。

如果學生或家長認為抽菸行為罰則過重,可以向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申訴,或可進一步依據法定程序檢討校規是否有必要更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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