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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福佬委員會組織法 全部保留交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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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日電)立法院法制及教育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初審通過「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不過,朝野對於是否成立委員會,以及有沒有違反行政院組織改造精神,有不同看法,聯席會議決定保留所有條文,交付朝野協商。

無黨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台中縣)等人提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統籌處理福佬相關事務。不過,配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聯席會議通過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幸男(台南市)說,台灣的福佬文化,從日據時代以來,先後遭日本政府「殖民政策」的踐踏以及「國語政策」強勢推行,包括福佬文化傳承發揚、語文的保存等,在被壓抑和被扭曲的艱困環境中,逐漸消失、凋零,有必要參考政府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的模式,設立福佬委員會。

列席備詢的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委施能傑表示,感謝立委提案,提供大家集思廣益機會,不過,包括福佬教育、人才培育、文化保存等,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在未來規劃的教育暨體育部或文化暨觀光部,應該可以多所貢獻。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不分區)說,他贊成保留任何一種語言文化,但政府正進行組織改造,如果增設福佬委員會,爭議恐怕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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