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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番人犯縱放 台法務部將修改監所收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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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六日電)涉共諜案遭判刑十年的前國防部中科院技正黃正安,去年七月間因台北看守所收發疏失,致使法院被迫釋放黃正安。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表示,類似的疏失日前也發生在士林看守所,法務部將修改監所收文流程,重要案件將專簿登記,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去年七月下旬黃正安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即將屆滿,高院當時裁定延押,但裁定書於七月十五日送達看守所時已超過下班時間,十六、十七日適逢週休,十八日又因颱風停止上班,十九日送達時,簽收承辦人員又未依最速件處理,等二十日再送到黃正安手上後已超過羈押期限,法院依法只能簽釋票放人,黃目前不知去向。

李進勇今天說明法務部檢討作為時,又主動爆料指稱,士林看守所本月十七日也發生過錯放人犯事件,當時法院延押裁定送至看守所時,由於所內有兩個同名同姓的竊盜被告「林忠賢」,所方竟未加詳查,把裁定書送錯人,結果該延押的人因羈押屆滿又未簽收延押書,法院只好被迫放人。

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二規定,羈押期滿時,若延押裁定「未經合法」送達,視為撤銷羈押,法院須簽釋票放人。

李進勇表示,黃正安案初步調查,並無監所人員與被告掛勾縱放一事,應是作業疏失釀禍,目前已將三名負責承辦人員報請行政懲處,士林看守所方面的責任也正在追究。

由於近日矯正單位連續被媒體挖掘出人犯因作業烏龍發生縱放事件,法務部正著手檢討矯正機關收到法院、地檢署公文後的收文流程,未來除應分為一般案件及最速件外,最速件將分設專簿登記,並要求各監所清查新年期間有無羈押屆滿的人犯,防止又在連續假日發生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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