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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兩岸直航協商應由中央整體考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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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二十六日電)針對立法委員提議台金航線班機無法降落金門尚義機場時,能改降中國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並授權民間團體或地方政府就近與中國福建當局協商,為大三通先行試航,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兩岸「直航」協商事宜涉及中央機關職權及兩岸整體互動,應由中央政府作整體的考量與辦理。

新黨籍立委吳成典(金門縣)指出,金門每年三至五月間較易發生濃霧,加上尚義機場地形,霧氣易聚難散,嚴重影響飛機班機起降,為避免無效飛行,浪費燃油成本,應准改降廈門高崎機場。

吳成典並建議政府宜透過民間團體、或授權地方政府,就近與中國福建當局進行協商,於航機飛抵金門無法降落時,改降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以節省旅客及台商寶貴時間,並為大三通先行試航。

陸委會函覆吳成典指出,航空器於降落時,因遇到異常或緊急狀況,不適合或不能降落原目的地機場,而須改降其他備用機場,依據相關國際與國內航空器飛航規範,已訂有一定管理程式與規則,特別在飛越(入)他國空域必須作緊急降落時,亦有相關規範須予遵循。

陸委會說,一般而言,航空器降落非本國領域之備降機場僅限於「緊急狀況」(如天候或燃油等問題),且屬技降權(第二航權)之範疇,不得作為商業性用途及旅客上下。若屬商業性航權,則須經航權協商達成協定始得為之。

陸委會表示,有關建議我國籍航機飛抵金門無法降落時,改降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以節省旅客及台商時間,類此已非屬緊急技降範圍,且上下旅客入出境亦已涉及商業性航權往來,仍須經由兩岸雙方透過協商,始能推動。

另有關授權民間或地方政府協商問題,陸委會指出,因涉兩岸「直航」及公權力事項,相關問題廣泛且複雜,必須透過兩岸主管機關協商並簽署協定,方能有效處理相關問題。兩岸「直航」協商事宜更涉中央機關職權及兩岸整體互動,應由中央政府作整體的考量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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