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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重疊 航警、海關有千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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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中正機場報導〕日前旅客闖關事件,航警推諉責任,海關無法落實查緝工作,海關和航警間的心結再度浮上檯面。

航警與海關之間的心結,自解嚴之後,警總裁撤、航警代替執行後就開始存在,主因是雙方工作重疊,有時為了查緝毒品爭功諉過,甚至還曾發生航警局安檢隊長竟涉嫌以偽造文書的方式,竄改海關正式公文移送書,主要就是為了爭取緝毒績效與獎金。

解嚴前,警總最多只針對特定旅客及工作人員進行監控與管制,所有搜身及檢查瑽鶞漱u作,仍由海關人員執行,並不會干涉或執行海關的勤務。

解嚴後,航警安檢人員藉著「國家安全法」,在機場海關室對入境旅客進行身分檢查,以前甚至還有技術性搜身,除了惹來旅客不滿,一旦發生投訴,還是要海關人員負責,航警根本是「有權無責」。

熟悉國際機場港口作業的人員表示,航警局安檢人員與海關做同樣的工作,海關與警察一起進行旅客入境托運行李X光檢查。在旅客人身部分,航警發現可疑,就帶往海關請海關檢查,再藉著「海關在場」的機會,對旅客行李進行搜查;可是當旅客發生不滿與海關有爭執時,航警安檢人員就「自動消失」,也難怪海關會對航警安檢人員有所不滿。

海關指出,「安檢人員」應單純的負責影響機場運作的安全檢查及維安工作,查緝毒品、走私違禁管制品則是海關的職權,若航警與海關做同樣的工作,根本就是浪費公帑。如果安檢一定要在海關執行「有權無責」的工作,海關也可以撤出機場,由航警局全權把關,如此也可省下大筆人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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