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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生效週年 環團籲停建八輕煉鋼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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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五日電)京都議定書生效屆週年,攸關減量管制的「溫室氣體管制法」卻遲遲未能出爐,對於政策立法的牛步化,國內環保團體今天呼籲政府停止八輕、大煉鋼廠開發案,並重新檢討促產條例,以免「瘦」了環境,「肥」了污染大戶。

京都議定書去年二月十六日生效,規定工業化國家在二00八年至二0一二年間,須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至一九九0年排放量的百分之九十五,以抑制日益惡化的全球溫室效應;排放量佔世界第二十二位的台灣,若無法減量,可能面臨貿易制裁。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台灣是高度依賴進口能源的國家,百分之九十七點九為進口,但在「促進產業發展條例」的不當優惠與用水補貼下,石油大漲、民眾荷包日減,氣候災難不斷,但包括台塑六輕、石化煉鋼業等污染大戶,卻是污染越多、獲利越多。

陳椒華說,一九九八年的全國能源會議上,雖訂出了到二0二0年時,國內溫室氣體排放量須回歸至二000年水準的目標,但應擔負減量重責的經濟部,卻未正視石化業排放量大的問題,反而還鼓勵八輕掛牌、支持七輕興建,未來新增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將超過一萬零六百萬噸。

台灣大學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指出,台灣的能源使用效率,遠低於日本、德國及法國,甚至於是墨西哥,但每人的平均用電量,卻是大幅超過歐美等先進國家,顯示國內的能源使用太過浪費,而其中約六成,都是用於工業生產。

徐光蓉說,若以一個人一年平均排放十公噸的二氧化碳計算,光要削減二十萬公噸的排放量,就得有兩萬人要勒緊肚子,不能使用能源才能辦到,而經濟部居然還要發展八輕、大煉廠,根本是倒行逆施。

環保團體呼籲,政府應逐漸縮短民生與工業用電價格的差距,取消租稅減免、降低水費等優惠,才能提高產業的能源效率,配合碳稅、交易制度,並設置合理目標逐年減量,才能真正避免可能來自國際的貿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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