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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生效周年 环团吁停建八轻炼钢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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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十五日电)京都议定书生效届周年,攸关减量管制的“温室气体管制法”却迟迟未能出炉,对于政策立法的牛步化,国内环保团体今天呼吁政府停止八轻、大炼钢厂开发案,并重新检讨促产条例,以免“瘦”了环境,“肥”了污染大户。

京都议定书去年二月十六日生效,规定工业化国家在二00八年至二0一二年间,须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至一九九0年排放量的百分之九十五,以抑制日益恶化的全球温室效应;排放量占世界第二十二位的台湾,若无法减量,可能面临贸易制裁。

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理事长陈椒华表示,台湾是高度依赖进口能源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七点九为进口,但在“促进产业发展条例”的不当优惠与用水补贴下,石油大涨、民众荷包日减,气候灾难不断,但包括台塑六轻、石化炼钢业等污染大户,却是污染越多、获利越多。

陈椒华说,一九九八年的全国能源会议上,虽订出了到二0二0年时,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须回归至二000年水准的目标,但应担负减量重责的经济部,却未正视石化业排放量大的问题,反而还鼓励八轻挂牌、支持七轻兴建,未来新增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将超过一万零六百万吨。

台湾大学大气系教授徐光蓉指出,台湾的能源使用效率,远低于日本、德国及法国,甚至于是墨西哥,但每人的平均用电量,却是大幅超过欧美等先进国家,显示国内的能源使用太过浪费,而其中约六成,都是用于工业生产。

徐光蓉说,若以一个人一年平均排放十公吨的二氧化碳计算,光要削减二十万公吨的排放量,就得有两万人要勒紧肚子,不能使用能源才能办到,而经济部居然还要发展八轻、大炼厂,根本是倒行逆施。

环保团体呼吁,政府应逐渐缩短民生与工业用电价格的差距,取消租税减免、降低水费等优惠,才能提高产业的能源效率,配合碳税、交易制度,并设置合理目标逐年减量,才能真正避免可能来自国际的贸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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