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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改善治安措施 期收立竿見影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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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六日電)行政院將改善當前治安列為施政優先目標,治安是否出現嚴重惡化警訊,引起外界關注。依警方內部統計,並沒有治安嚴重惡化警訊出現,不過警界高層認為,這次行政院前所未見動員達十一個部會投入治安改善,提出三十三項改善措施,預期對治安改善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警政署高階警官解讀數據指出,刑案件數的增加與人口、環境等因素有關,從破獲率隨之提升,以及近期多起指標性重大刑案偵破,就治安偵防角度來看,不致出現治安嚴重惡化警訊。不過治安工作層面相當廣,這次行政院前所未見動員達十一個部會投入治安改善,提出三十三項改善措施,預期對治安改善會收「立竿見影」之效。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一、二月「全般刑案」共發生八萬一千四百四十二件(一月份四萬五千九百九十四件、二月份三萬五千四百四十八件);破獲件數達五萬一千九百五十件(一月份三萬零一百零六件、二月份二萬一千八百四十四件);「破獲率」部分,一月份百分之六十五點四六、二月份六十一點六二。

而九十五年一、二月「全般刑案」件數雖攀升達八萬六千三百三十二件(一月份四萬四千零六十三件、二月份四萬二千二百六十九件),但破獲件數也相對提高,總計達五萬九千一百三十三件(一月份破獲三萬零八百零三件、二月份二萬八千三百三十件)。「破獲率」部分也相對提高,一月份達六十九點七一、二月份六十七點零二。

若改以與民眾較為擔心的「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殺人」、「擄人勒贖」、「強盜」、「搶奪」、「重傷害」、「恐嚇取財」、「強制性交」等七項)來看,依警政署統計,去年一、二月「暴力犯罪」件數達二千零八件,破獲有一千一百九十六件;「破獲率」部分,一月達百分之五十七點一八、二月份六十二點五三。

今年一、二月「暴力犯罪」件數上揚,達二千二百七十七件,破獲有一千四百五十八件;「破獲率」部分,一月份達百分之七十一點七四、二月份五十六點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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