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陸正撕票案更九審宣判 主犯邱和順仍判死刑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日電)民國七十六年綁架撕票新竹學童陸正案、殺害分屍婦人柯洪玉蘭案的主犯邱和順等,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九審宣判,邱和順被判兩個死刑,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吳金衡、邱和順女友吳淑貞、林坤明等,分別被判十一年至十七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陸正案被告除了這次判決的邱和順等四人,另八名共犯鄧運振、曾朝祥、朱福坤、林信純、羅濟勳、陳仁宏、余志祥、黃運福,都已分別被判十年至十六年不等徒刑定讞,其中,有人已服刑完畢或假釋出獄。

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宣判,邱和順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坤明應執行徒刑十七年,吳淑貞和吳金衡則各被判十一年徒刑。

兩案均緣起於七十六年,當時在國泰保險公司竹南營業處任職的柯洪玉蘭,為邱和順等人獲悉經營大家樂,於是以簽大家樂為由將她誘出,由於柯洪玉蘭拒付新台幣五十萬元,邱和順將她殺害分屍。

而當時年僅十歲的國小學童陸正,則是在新竹市聯美補習班附近,由吳淑貞誘騙上車不成,被邱和順等人強行拖上車,因陸正極力反抗且呼救,邱和順擔心被發現,持刀殺死陸正,再棄屍海邊,事後又向家屬勒贖一百萬元得逞。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四月間更八審宣判邱和順應執行死刑,今天更九審仍判邱和順死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