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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縱放罪 被害家屬膽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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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東明、吳嘉億、鄭淑婷、劉遠裕/連線報導〕新莊富商黃清亮於民國93年遭人擄走撕票,警方3個月後在台灣、澳門2地同步逮獲嫌犯謝信雄、林欽賢、邱義庭3人,針對3人在高院被釋放一事,黃家人不僅對司法失望,也強烈質疑法官疏忽,縱放嫌犯的內情不單純,更憂心家人們的安危,員警則擔心3人偷渡。

台北新莊廟街發展協會總幹事黃清亮,93年遭擄走5天後,陳屍蘆洲市中山停車場一輛廂型車內,歹徒在黃清亮屍體被發現後還向家屬勒贖1000萬元,台北縣警方當年9月在台灣、澳門2地同步逮獲謝嫌等3人,另一名疑似共犯的吳姓男子,則在台南白河地區疑似失足墜河溺斃,但家屬仍懷疑還有其他共犯。

一年多來至今,黃家3姊妹只要想起兄長黃清亮無辜喪生,就忍不住流淚,命案發生後黃家人生活低調,所有人遠離新莊老街的老家,黃家大姊表示,最後一次出庭時,法官還當面斥責嫌犯再不說實話,就再羈押2個月,沒想到言猶在耳,就傳出因嫌犯抗告羈押逾期被釋放。

記者昨天前往嫌犯邱義庭住處,家屬低調表示,邱義庭已經有在正常上班,不會再犯錯。另兩嫌犯林欽賢、謝信雄離開看守所後無消無息,轄區警方表示,沒接到拘提或要監控嫌犯的通知。

高院烏龍 法官書記官都受罰

〔記者孫友廉、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犯下台北縣新莊聞人黃清亮綁架撕票案的3名被告邱義庭、林欽賢與謝信雄,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等重刑,案件上訴高等法院,豈知高院擺烏龍,疏忽上演「羈押逾期」戲碼,把3名重刑犯全部放走。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昨天表示,承審合議庭放人時,要求3被告不得對被害人家屬有任何接觸,並將書記官電話告知被害人家屬,提醒他們有任何事情可隨時通知法院。

另一方面,高院強調全案2月13日要再開庭,3月21日辯論,只要3人未到庭就再執行羈押;高院目前也將3人限制住居、出境,並請警方注意行蹤;溫耀源說,由於還沒發生3人未到庭情形,目前無理由對3人發布通緝。

溫耀源表示,該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決議將忘記輸入邱義庭等3名被告羈押資料的書記官,記過2次,承審法官則建議記過1次,已送交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處理。

司法院長翁岳生昨晚8時許舉行記者會表示,造成社會不安深感遺憾,並發表聲明表示,已責成司法院刑事廳,訂定相關雙重稽核機制,以確保不再發生類似的錯誤。

行政疏失 豈是遺憾了得

記者賴仁中/特稿

果不其然,每隔一段時期,就又發生行政疏失導致不該放、不能放的人,被法院放走了,民眾看在眼裡,氣在心裡,卻只能徒乎負負。

以前,這邊放1人、那邊放1個,新聞一閃就過,媒體關注度不夠久,法院對疏失者輕微懲處一下,負行政督導之責的司法院,也無心關注這種「小事」,司法院長翁岳生最關心的是,何時才能把終審法院全部併進司法院,讓司法院擁有「行政兼審判實權」的大事。

直到這次,被放走的人是綁架撕票要犯,火燒到屁股了,翁岳生只得被迫面對媒體,但仍低調只願「遺憾」,不肯說出「道歉」。法院到底出了什麼事,有人認為,這是司法高層偏頗施政帶來的後遺症。

例如當初處理「怠惰法官」就是典例,民眾對審案牛步化早就不耐,但一直要等到全世界都把司法院罵遍了,司法院才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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