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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院:ETC風波 政府以法律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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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二十七日電)近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議題引起社會關注,台灣經濟研究院BOT研究中心主任黃崇哲表示,政府應用法律程序處理,若有違約缺失就可以接管,而非要求提出「公益」方案;他並打趣表示,這就像新婚夫婦談離婚條件,令人對雙方未來合作信心不高。

針對ETC近期風波,黃崇哲認為,政府最後接受企業提出「公益」方案,其實不妥,因為廠商做生意原本就以賺錢為目標,所謂的公益方案,是不會出現在契約中的,政府以超出契約內容的「道德」感來要求企業,其實並不好。

黃崇哲表示,政府較適當做法是依照法律程序,若當初甄審過程有過失,則檢調應該加強辦案,該抓就抓;其次,若實施後有缺失,應以契約規定要求改善,若改善未果,政府則可以歸責對方因素,進行接管,如此要付出的錢就會大幅降低。

黃崇哲表示,ETC才上路就出現許多問題,政府應以法律程序處理,而不以道德評斷,如此才能獲得社會支持,未來要加強溝通,否則,現在情形就像是新婚夫婦談離婚條件,令人對雙方未來合作信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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