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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揭櫫四大原則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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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表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是政府既定政策,往後除將持續推動外,工程會並將以「務實評估、審慎推動、有效管理」的原則辦理,使促參案件的推動更為順暢。

行政院財經小組今天聽取工程會報告「促參推動政策之檢討及改進措施」,財經小組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工程會在報告中指出,促參案件自九十一年至九十四年底共簽約新台幣二千五百五十七億四千萬元,達成加速公共建設,並帶動經濟成長。

工程會表示,針對高鐵案在公告招商時,沒有明定政府需出資(股本),簽約後政府持續出資引發爭議問題、高捷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政府投資是否適合併交民間興建、有無採購法的適用、ETC 規劃內容未周全考量公益性、使用者權益及服務便利性等問題,均有相對應的分析檢討與對策。

此外,針對促參案件的個案及通案,工程會也提出檢討重點,個案部分,工程會表示,已簽約案件,加強履約管理、施工查核及檢討修約,以符合計畫需求及公益性。

工程會表示,已公告未簽約的案件,檢討案件的適當性如公益性的確保、落實甄審作業公開、公正,才能甄選最適合的民間經營團隊。未公告案件,檢驗促參的可行性、規劃適當性、商機條件、落實計畫預評與審查及民眾參與,務實評估及規劃促參案件。

就通案建構健全促參機制部分,工程會表示,建立計畫預評估機制、全面更新甄審委員資料庫與訂定除名條款,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明訂落實先期規劃作業及公正評審等作業規範。

工程會表示,近期內將針對主辦機關、審計單位、顧問機構及甄審委員等辦理全國講習,希望透過一連串的措施,讓促參案件的推動更為周延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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