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亂丟廢光碟片廢手機 7月起最高罰6千元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19日電)民眾家中若有不用、廢棄的光碟片及手機,都不可以再隨著一般垃圾排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經公告修正,將光碟片及行動電話納為可回收的「資源」,須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7月勸導期過後,最高可處新台幣6千元罰鍰。

光碟片的主要材質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PC)的高級塑料,上面鍍有金、銀等貴重金屬反射層,若將光碟片上的金屬層拋光後,可分別回收PC塑膠及貴重金屬,進一步予以純化再利用,可用於製造資訊及電氣機械外殼、照明燈罩、電子構造零件。

行動電話拆解後,則可以分別回收塑膠機殼及電路板,並提煉電路板上的貴重金屬。

環保署表示,將廢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公告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後,預估每年清潔隊廢光碟片的回收量約為兩百40公噸,相當於1千4百萬片;廢行動電話的回收量約為32公噸,相當於21萬支。

環保署指出,由於廢光碟片及廢手機的回收再利用價值高,並不須向製造業者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所以強制回收後,業者不會增加成本,也不會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兼具環保與經濟功能。目前國內的廢光碟片及廢手機處理業者,其處理餘裕量也足可處理公告回收後的回收量,後續處理、再利用管道並無問題。

環保署強調,對於未將光碟片及手機分類為資源的民眾、社區、機關、學校等一般垃圾排出對象,自今年7月1日起,若經清潔隊勸導後仍執意丟入垃圾車中,將處以1千2百元至6千元罰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