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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救惠來 環團批胡志強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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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凌美雪、唐在馨、蘇孟娟/綜合報導〕台中惠來遺址命運坎坷!雖然早在今年3月底就通過專家審查認定為市定遺址,但5月下旬公告為市定遺址驚傳生變。據了解,台中市長胡志強交代下屬,「跟文建會爭取購地經費再公告」,環保團體痛批,胡志強是「挾遺址要脅中央」,創台灣文化史「荒謬第一遭」。

位於台中七期重劃區精華地段,距今約三千年前的台中珍貴文化資產惠來遺址,預估市價高達十五億元,今年3月30日已通過七位專家合議,通過認定為市定遺址,不過胡志強日前雖已簽下專家會議紀錄,卻遲遲不肯發布正式公告。

據了解,胡志強明確告知下屬,先向文建會要求撥款買下惠來遺址土地,再考慮發布公告。對此,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胡志強怎可要脅文建會撥款買地?希望胡志強不要只懂扮裝作秀,卻成為「腦中只有十五億,心中無惠來」、扼殺本土遺址的「文化罪人」。

胡志強重申 不給錢難購地

胡志強昨天表示,他對遺址的態度一向很明確,就是全力支持,但該地位於七期抵費地,市政府沒有經費獨力負擔,希望中央也能提供奧援。胡志強說,他是在這個週日看到一份會議紀錄,講到惠來遺址做為市級遺址的事,他當場批示「全力爭取,但希望中央能提供購地費用」。

胡志強強調,很多人不了解惠來遺址這塊地是「抵費地」而不是「公有地」,市府必須付出至少十五億元的錢才能取得這塊抵費地,如果中央不補助,市庫從何籌錢?

專家:應先指定禁止開發

文建會文資中心主任張瓏表示,文建會一年總預算不足五十億元,分配給文資中心的古物遺址業務費用只有一千六百萬元,怎麼可能撥出十五億元的購地經費?

張瓏表示,古蹟遺址的公告權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須先建立一個正確的觀念,不管遺址所在地是公家或私人所有,政府都有權力指定遺址,先禁止開發,然後進行搶救、保存等工作,絕非先買下土地再進行古蹟遺址的指定公告。

張瓏說,全台灣列冊的遺址有二千多處,不可能處處由文建會先撥款購買才進行保存,否則台灣就沒有古蹟遺址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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