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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長庚違規 健保局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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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基隆長庚醫院年初爆出有醫師未看診、就由護士刷健保卡給藥,涉嫌浮報健保診察費;健保局日前對此做出處分。在長庚自清繳回逾兩百五十萬溢領費用後,健保局僅針對查獲個案扣罰十倍結案。估計,整起事件基隆長庚付出不超過三百萬。

健保局是在今年2月查獲基隆長庚醫院有門診醫師未親自為慢性病患看診,即由護士為病患刷健保IC卡,逕自列印處方箋交給病患領藥。其中一名慢性病患每月按時到醫院領藥,但已三年未見醫師一面。

健保局台北分局經理蔡淑玲表示,分局人員要求長庚自清,繳回相關費用。由於相關公告係從去年元月貼出,長庚從那時起算,估計約有數千名患者可能沒有看診即拿藥,因此由該院繳回逾兩百五十萬元的費用。針對外界認為處分可能過輕,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強調,絕對「依法行政」。他表示,基隆長庚確實有給藥,雖有違規,但跟純虛報不同。

對此,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不表認同,她表示,涉及浮報、虛報健保費用,依法最嚴重可停約,不只是追回浮報、虛報費用,或扣罰十倍而已。健保局只依「法理最輕的部分」來認定與處置,難令民眾信服。

醫療浪費 冰山一角

記者洪素卿/特稿

依據健保特約管理辦法,醫師沒有看診,不應向健保局申請診察費。依據醫師法,醫師沒有看診,不能開立處方。但現在,在各大醫院,沒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慢性病患不經看診,直接拿藥的情況,卻司空見慣,基隆長庚只是冰山一角。

醫院往往以「方便」病人為由,合理化這類違法行徑,但深入探究卻會發現,此舉不但嚴重漠視病患權益,也危及病患健康,甚至形成醫療浪費。

首先,若患者真的病情穩定,每次不須看診,領回同樣劑量、同樣成分的藥,則醫院真正「方便」病患的做法,應該是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讓病患就近在藥局領藥。若是患者病情並不穩定,卻因為醫師沒有看診,沒有及時換藥,那麼,此舉已經危及病患健康。健保局身為一年三千六百億全民健保的守門人,蒙著眼、輕信醫院說辭,讓醫院自清了事,有失職守。

衛生署身為全民健康的守門人,面對醫師不看病就給藥,拿著醫師法在手上而不用,更不啻是自廢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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