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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案列被告 李泰安:有信心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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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五日電)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案,專案小組正式將李泰安列被告,並將於明天傳訊。李泰安表示,不管是陳氏紅琛的死或是「鐵路怪客」,檢方掌握的證據都與他無關,「偵訊後會放我走,只是會晚一點」。

專案小組將李泰安列為「殺人罪」被告,李泰安的辯護律師吳漢成研判,檢方有可能同時將李泰安列為破壞鐵軌的嫌犯,同時也是加害陳氏紅琛的共犯。

李泰安今天仍然是一派輕鬆,「氣定神閒」,他自信的說「我明天會沒事,但是檢察官一定會聲押,所以可能會晚一點才放我走」。

李泰安說,檢警的最後一張底牌就是「三月十五日在翻車附近拍到的可疑小貨車」,但是那又能證明什麼?「就算我翻車前兩天出現在那裡,那又怎樣」。李泰安說,相信他們 (專案小組)手中已經沒有牌了。

李泰安表示,專案小組查訪那麼多人,調查三月十七日他的行蹤,但就算是我人「在外太空或是在枋寮」,又怎麼能證明是我破壞鐵軌呢?

至於陳氏紅琛的死,李泰安更是放心,他說「李雙全都已經死,如何證明我和他共謀害死「阿琛」,除非把「李雙全叫起來問」。

李泰安表示,幾年前他因煙毒案被關,在監獄內研究了一些法律,檢察官要聲押他必須有理由,譬如串證和湮滅證據,但是都已經大搜索和約談那麼多人了,因此沒有湮滅證據和串證的理由,如果要以五年以上重刑聲押,則必須找到我「殺人罪」的證據。

李泰安說,檢察官是一定會向法官提出聲押,但是,法官偵訊後會放我回來,只是會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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