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新財長何志欽 主張調降遺贈稅率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7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財政部長何志欽昨走馬上任,他再度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向,短期將先調整稅率結構,簡化課稅級距,並將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由現行的五十%降至四十%,以減低避稅誘因,雖然短期內會損失一些稅收,但中長期可提升經濟效率,促成資金回流。

何志欽表示,遺贈稅改革必須注重社會公平及經濟效率的平衡,目前我國應該是經濟效率方面需要調整,以他參與美國遺贈稅改革的經驗,他希望未來我國遺贈稅改革朝「降低稅率、擴充稅基」方向進行,降低稅率可減少扭曲、增加效率,擴充稅基則可達到水平公平。

簡化為五級

何志欽指出,目前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是四十%,遺贈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可調降兩成,由五十%降至四十%,這也是財改會的中期方案。

目前我國遺產與贈與稅課稅級距各有十級,何志欽說,未來將簡化課徵級距;他主張由十級降至五級,邊際稅率統一調整為六%、十三%、二十一%、三十%及四十%。

他也主張,遺贈稅宜改不宜廢,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我國目前免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而證券交易造成的資本利得是財富移轉的重要基礎,在此情況下,若再取消或大幅調降遺贈稅,將會對公平性造成嚴重衝擊。二、雖然遺贈稅收占總稅收只是極小的部分,但有極大部分是地方政府的財源,完全廢除將在短期內對地方財源造成嚴重衝擊。

因此,何志欽表示,雖然美國計畫廢除遺產稅,僅保留贈與稅,香港也已取消遺產稅,但各國情況不同,香港是城市國家,不完全能做有意義的比較,而且資金回流是動態的,目前美國的遺贈稅率還很高,但也沒有資金外流的現象。

何志欽昨也在交接典禮上表示,為感謝行政院長蘇貞昌的知遇之恩,他除了放棄美國國籍外,也將辭去台大教職,專心實現為國家做事的夢想;他也沒有帶任何班底到財政部,因為他最好的班底就是財政部同仁。

負責監交的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除期許何致力稅務改革外,也對前財長呂桔誠任內的努力表示感激。對外傳下個被撤換的內閣成員可能是交通部長郭瑤琪,蔡英文則說:「這種傳聞聽聽就好了。」

財長:營業稅改革 不需與遺贈稅套在一起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長何志欽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應放在所得稅改革之後,由於最低稅負制已經實施,目前正是推動遺贈稅改革的時機;至於營業稅改革則是另一個問題,不需要跟遺贈稅改革「套在一起」。

何志欽表示,未來將參採國外較好的財稅制度,持續推動各項財稅改革。在財政改革方面,將以行政院核定的財政改革方案為藍圖,盼於二○一一年前達成財政收支平衡的目標。

稅改方面,將繼續健全稅制及強化稅政,除推動遺贈稅改革外,也將協調促請立法院儘速通過取消軍教薪資免稅法案,並持續推動銷售稅制改革。

銷售稅制改革相關配套包括調高營業稅率一至二個百分點,取消部分貨物稅、娛樂稅及印花稅等,財部原本預計下個會期將相關方案送到立院審議。

不過,何志欽昨表示,銷售稅制改革的時間表還要再研究看看,他認為銷售稅制改革不需要跟遺贈稅套在一起。營業稅調高必須考慮到對國內物價的影響、衝擊等,對總體經濟的影響也有若干連接。

至於二次金改方面,何志欽則表示,對於公股金控整併事宜,將審慎評估規劃,建立公平、公正與公開的透明機制,以尊重市場、創造綜效及維護公共利益等原則推動。

高所得者 早就做好避稅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新任財政部長何志欽有意推動調降遺贈稅率,事實上,工商團體已建議多年,工商團體多認為,先進國家已逐步降低甚至取消遺產稅,且遺產稅佔全國稅收比率不到二%,影響有限,政府應降低遺贈稅率並提高免稅額,才能鼓勵資金回流、讓錢留台灣,台灣經濟才更有機會。

早在游揆年代,六大工商團體領袖就多次建議調降遺贈稅率,他們都認為,現行遺贈稅只課到中產階級, 高收入者早就做好避稅、甚至逃稅規劃,政府根本課不到這些人的稅。

他們以實施土地增值稅減半為例指出,優惠政策反而活絡國內房市交易,土增稅不減反增;同理,調降遺贈稅也有助資金回流,稅收不會減少,反而會增加。

改善投資環境 資金自然回流

記者鄭琪芳/專訪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教授、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孫克難(資料照,記者鄭琪芳攝 )認為,稅率只是影響資金移動的因素之一,將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降至四十%,可能會吸引部分資金回流,但效果應該不會很大,最主要還是要改善投資環境,提高投資報酬率,只要能創造利潤,資金自然會回流。

孫克難指出,目前遺贈稅稅率太高,高所得者為了避稅,早就做好生前規劃,或將資金移到海外,因此遺贈稅確應改革;而遺贈稅是所得稅的「補充稅」,短期可先將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降至四十%,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一致,等到我國所得稅制較健全之後,再來談是否取消遺產稅。

孫克難表示,取消遺產稅對資金回流的助益更大,但目前不宜取消,主要是我國的所得稅制不健全,不僅證交所得免稅,海外所得也未納入課稅,而且相關的租稅減免太多,對很多高所得者而言,生前已經課不到他們的所得稅,如果遺產稅再取消,死後也課不到稅,這會對租稅公平造成很大的衝擊。

另外,對財長何志欽主張長期可推動「終身財富移轉制」,將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度合併,可選擇在生前或死後使用;孫克難則表示,要稅捐機關掌握納稅人終身財富移轉的紀錄,可行性如何?稽徵成本是不是太高?還要進一步評估。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