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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金不足 宜用商業保險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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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雖然目前勞工退休時,可領取勞保的老年給付及僱主為勞工所提撥的退休金做為晚年的生活費;不過壽險業者認為,即便勞退新制上路,勞工退休金的提撥仍然不足,勞工到60歲退休時,能夠領到的退休金總額仍然偏低。民眾為退休生活預作準備,仍需以商業保險彌補退休金的缺口,其中「年金險」及「投資型保單」均是不錯的退休規劃商品。

宏利人壽副總鄭祥琨表示,目前因應退休規劃的保險商品琳琅滿目,民眾宜先了解自己對於風險的承受度,再選擇適合的退休保險商品。例如,年輕族群可以選擇「投資型保單」,做為長期儲存退休金的工具;至於已退休或是即將屆齡退休者,可選擇「即期年金險」,或是短天期「養老險」,做為退休理財的工具。

目前市面上的年金險可大致,分為傳統型年金、利率變動型年金與投資連結型年金;所謂「傳統型年金」的利率固定,保單價值依照利率每年增值,不過目前多家保險公司已停售此類商品。

「利率變動型年金」則依宣告利率增值,不過主管機關去年公告利變型年金的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十年期公債殖利率,在利率受限後,利變型年金險銷售已大不如前。

另外,投資連結型年金,則是依連結的投資工具收益累積保單價值;希望能坐享投資收益,甘冒一定程度風險的民眾可選此類商品。

瑞泰人壽也提醒民眾,有意以「投資型保單」做為退休規劃者,可選擇「定時定額」進行投資,以分散風險。穩健型的投資人,其投資型保單連結的商品可選擇債券型基金、全球股票基金或平衡型基金;而積極型的投資人可選擇單一國家、區域型基金、產業型基金做為投資標的。

遺屬年金 請領條件嚴苛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勞委會推勞保年金制度,昨天召開公聽會說明規劃方向,其中,遺屬年金也成為公聽會矚目焦點。根據勞委會規劃,遺屬請領條件為婚姻關係存續一定期間以上、或共同育有子女的配偶;請領順位以配偶及子女為優先。

與會勞團代表抨擊,勞委會規劃的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條件嚴苛,根本是「單身公害條款」。

勞委會遺屬年金的規劃方向,給付條件為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障礙、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等狀況下,其配偶、子女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領取遺屬年金。不過,給付的對象及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

勞保處官員說,至於遺屬年金配偶請領的條件,被保險人與配偶的婚姻關係必須存續一定期間以上,而這個一定期間,可能是半年、一年、五年,目前都還在討論。官員也說明,設限婚姻關係必須存續一定期間,是為了防止假結婚問題、避免引發道德危機。

勞委會也規劃,如果是子女要請領遺屬年金,則需符合未滿20歲,或20歲以上仍在大學以下學校就讀,且無工作,或是工作收入未達1萬5840元;父母或祖父母的請領條件需年滿60歲。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遺屬年金領取者死亡、或是配偶再婚,或子女年滿20歲、大學畢業,就終止領取遺屬年金權利。

全國駕駛員職業工會代表黃淑惠表示,勞委會規劃的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條件嚴苛,無異是單身公害條款;再加上勞委會還設限「婚姻得存續一段時間」;甚至年滿20歲子女唸大學、打工收入還不能超過1萬5840元,種種規定,根本讓人看不懂勞委會到底在做什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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