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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電信廣告不實 遭公平會罰 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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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震旦電信公司在電視及報紙廣告宣稱「終身 0月租費」、「不打不用付錢」,但未提及免月租費有限制條件,因此,為不實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 3項準用第 1項規定,處新台幣 8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震旦電信公司在去年 6月間陸續製刊電視廣告及報紙廣告,各篇廣告內容大致以「終身 0月租費」、「不打不用(付)錢」等優惠方案為主要訴求。

經調查,震旦電信公司的優惠方案,主要有手機專案及單門號專案等 2種,分別自門號開通後第一個完整出帳月份起算,連續24期或12期,減免每期月租費88元,若在合約期限內撥打國內通信費累積達2400元或1200元以上,合約期滿後將可再享12個月免月租費,之後,每年撥打國內通信費累計達1200元以上,才可終身享免月租。

公平會指出,震旦電信公司在廣告中均未提及免月租費的限制條件,一般大眾即使對其內容施以普通注意力,仍未足使消費者得知 0月租費僅限合約期間內,合約期滿後則是以每年國內通話費是否達1200元而定。

另外,震旦電信在「禁語篇」電視廣告及「888 篇」報紙廣告除未明顯揭露「終身 0月租費」限制條件外,還宣稱「不打不用(付)錢」,更易使消費者誤認持續沒有打電話即可無須付錢,因此,為不實廣告。9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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