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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盈餘遭挪用 懲罰條款今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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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綜合報導〕彩券產生的公益盈餘5年來超過1142億元,半數撥交地方卻被質疑遭挪用,儘管地方政府頻頻喊冤,但屏縣彩券職業工會會長高文華仍強調,政府的責任是照顧弱勢者,而不是坐享弱勢者辛苦打拚後分得的盈餘。

以首善之區台北市為例,90至93年市府彩券盈餘實際預算項目執行率只約50%,剩下的錢全都成了原本該用正規科目編列的社福預算。許多社福團體批評:「有編的預算不執行,沒編的預算拚命挪用。」儘管最後雖仍全數用於社福、公益,風格卻過於「取巧」,也因此曾被監院糾正。 彰化縣政府91年度起擁有公益彩券盈餘時,部分局室的計畫案只要冠上社會福利名義就分一杯羹;如警政預算以加強婦幼安全為由,要求補助裝置數位式路口監視器;教育局以身心障礙學生福利為由,要求補助身障生巡迴輔導費用,均被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可編列,情況到去年度才改善。

雲林縣也是因財政缺口龐大,前4年幾乎百分之百被挪至法定社會福利預算,至94年底成立彩券盈餘專戶,才嚴格規定彩券盈餘至少需有20%不得用來編列社福預算。

彩券銷售量有起有落,不見得可以一直保持長紅不墜,因此分配給各縣市的彩券盈餘並非穩定的財源,苗栗縣政府聲稱為了「積穀防饑」,保留部份款項,仍被考核委員糾正,要求必須全數使用完畢。

殘盟心聲 分配款流向 應透明化

〔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除了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今年台灣彩券接手後,將再提撥20.8億元的回饋金,全國殘障聯盟建議財政部應儘速研擬相關法規,將此款項併入各縣市社福基金當中,或開放給民間社福團體申請使用,讓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殘障聯盟董事長林進興表示,公益彩券盈餘看似平均分配給各縣市統籌運用,但原有的社福預算卻大幅刪減,使得彩券盈餘淪為各縣市首長的「私房錢」而為人詬病。

殘障聯盟秘書長謝東儒表示,依照規定,各縣市政府應將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編列在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身障者、原住民等用途,但基隆市就曾發生將此款項用於補助老年人商業保險,明顯不合乎「社會福利」原則而引發爭議,至於各縣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的使用結果報告,也未達到資訊公開、透明的要求。

學者看法 不能光分配 不監督

公益彩券造福不少殘障人士,在僧多粥少情況下,原賴以維持生計的經銷商,因沒有抽到經銷權,頓失經濟來源。(資料照,記者蕭夙眉攝 )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張英陣認為,現階段應重新檢討彩券盈餘基金管理委員會架構、功能,建立考核監督機制,委員會也應強化專業素養,了解地方脈動與迫切需求,將錢花在刀口上。

彩券盈餘分配至縣市政府,過去常見的弊病包括替代公務預算編列,變相刪減社會福利經費,統收統支運用內容未透明化,明顯逃避監督,或濫用彩券盈餘遂行首長競選支票,淪為個人的私房錢,在設置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專款專用的前提下,近幾年來使用情形較有改善。

張英陣指出,目前不少管委會的官方勢力佔多數,掌握基金分配使用主導權,社會福利機構、團體代表、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恐淪為橡皮圖章。

張英陣表示,彩券盈餘不應由政府「管理」,建議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代表不能超過三分之一,與社福代表、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維持對等人數,制定合理的分配、補助標準,妥善使用經費。

張英陣強調,過去管委會常遭詬病是「散財童子」,就是缺少後續的追蹤監督,已有縣市注意到此問題,例如台中縣政府會在計畫執行期間、期末進行考核,做為下年度的補助參考,因此審查委員更須具有專業背景與公正精神,才能擺脫地方人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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