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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郡役所走過歷史點滴 布袋戲館展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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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三日電)位於雲林地理中間的虎尾,在發展歷史上,於1920年(日治時期大正九年)與斗六、北港同時設郡,但是虎尾郡役所的知名度卻凌駕兩地,原因是在歷史的軌跡上,虎尾郡役所保存改為布袋戲館,從已經蟲蛀的建築,搖身一變為「活的保存」歷史,成為虎尾發展史的見證。

據文獻記載,虎尾因地形隆起,舊名大崙腳,清朝乾隆年間,福建有名郭六才的人到此開墾,在大崙腳東北虎尾溪畔建五間草寮,即舊名五間厝起源,至日治時期,隨著製糖工業等設立,吸引大量移民,到 1920 年設郡,改名虎尾庄,庄內設郡役所(即今行政中心),管轄現在土庫、西螺、海口、崙背、二崙、虎尾等地。

虎尾郡役所位在虎尾鎮林森路,與正對面的中山路形成「 T 」型路口,藉由中山路連接,與虎尾糖廠遙遙相望,沿著郡役所、中山路、糖廠、舊鐵橋連成一線,是虎尾地區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歷史軸線,現在虎尾最熱鬧的街區,就從這條軸線擴散出去,只是現在這條路線上,已不如周邊繁榮。

回顧歷史,虎尾郡役所落成於 1931 年(日治時期昭和六年六月一日),是一座半木造建築,有人因其正面外型而稱它為「帝冠式」建築;整體格局是倒三合院型式,佔地七百多坪,氣勢宏偉,是當時台南州(今日雲嘉南地區)罕見的大型郡役所,其紅磚部分當時蔚為風潮,引領流行,影響虎尾庄鬧街附近建築走向。


虎尾郡役所辦公廳舍對面的合同廳舍,建於1931年,與郡役所辦公廳舍同列歷史建築保存下來,聳立的五層樓建築,曾是虎尾地標。 // 中央社 九十六年十一月三日

據雲林縣虎尾鎮都市發展計畫,郡役所及附近的街廊,原計畫一併納入區段徵收重劃,1997 年初,當時縣長廖泉裕邀集學術界、地方各界等,研議以「歷史建築」保存的可行性,經地方積極爭取與縣府機關配合,終於決定郡役所基地範圍與合同廳舍等建築物全數保存,郡役所才得以保存見證虎尾的發展歷史。

嗣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地方倡議郡役所歷史建築的再利用計畫,將雲林特色的布袋戲文化保存,在前縣長張榮味時期定案為「雲林縣布袋戲館」,接著進行建築修繕,留存原有建築結構、空間設計、鋪牆型式,始成今日面貌,讓歷史建築得以「活的保存」。

對虎尾居民而言,所謂郡役所,除了俗稱郡役所的辦公廳舍,其實包含郡守官邸(今設為故事館)、合同廳舍(今虎尾消防分隊)、公會堂(今改建為虎尾郵局)等,上述建築都保存了下來,而改為布袋戲館的郡役所辦公廳舍則是主要代表,成為虎尾發展歷史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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