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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局將要求廠商標明螢光棒使用方法及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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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一日電)五顏六色的螢光棒是各種晚會熱門商品,不過絕大部分螢光棒都沒有標示螢光物質成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消費者使用前折斷螢光棒,若過度用力,有可能因有毒物質外洩而引發危險,標準局將要求廠商詳實標示螢光物質、使用方法及警告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

演唱會、晚會現場常見群眾揮舞螢光棒,增添活動氣氛,但螢光棒安全嗎?

標準局今年1、2月間抽查市售螢光棒,162件商品中有13件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合格率為92%;購樣檢測15件螢光棒的鉛、鎘、汞、砷、硒、鉻、銻、鋇等重金屬項目均符合國家標準,但有一件包裝有洩漏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市售螢光棒均無明確螢光物質標示,標準局研究發現,螢光棒主要是透過過氧化氫、酯類溶劑化學反應引發螢光;消費者在使用前必須折斷螢光棒內層的細玻璃管,但若用力過度,連外層塑膠管也折斷,就有可能造成有毒物質外洩。

標準局副局長王正輝表示,螢光棒內的過氧化氫濃度若過高,就屬有毒物質,依法不屬玩具應施檢驗範圍,需依消費者保護法處理。

標準局將要求製造廠商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及第7條規定,詳實標示螢光物質、包裝材料、使用方法、注意及警告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在使用螢光棒時也應小心,尤應避免孩童啃咬,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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