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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兒虐 台內政部擬將村里幹事納責任通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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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四日電)台灣內政部今天表示,有鑑近期一連串兒虐案件,國家未來主人翁來不及成長、即受虐致死,或成長過程心靈受創,內政部兒童局正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除原定的醫事、社工、保育、警察等責任通報人員外,擬將「村里幹事」增列入責任通報人員範圍。

聯合報報導,未來兒虐未通報,將「重罰鄰里長」,引起部分鄰里長反彈,內政部特別澄清,目前僅是研議將「村里幹事」納入通報機制,並非祭重罰。

內政部是基於村里幹事熟悉地方事務,於社區中活動,較易發覺兒虐案件,且由於村里幹事同時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經參酌老人福利法規定,為便保護網路更嚴密,才研議將「村里幹事」增列入責任通報人員範圍。

「責任通報人員」未盡通報責任者,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可處新台幣六千元至三萬元罰鍰。

此外,兒童局有鑑低收入、單親、隔代教養、失依、吸毒、精神疾病、酗酒等家庭屬兒虐高風險家庭,因此有意把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員等較易得知及接觸上述家庭的人員,將列入高風險家庭的「通報人員,內政部特別強調「通報人員」與「責任通報人員」不同,並無罰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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