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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口販運 NGO評「還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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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記者吳涔溪╱台北報導)在美國最新公佈的2007全球人口販運報告中,台灣被評為二等,表示在打擊人口販運上有明顯改善,但非政府組織婦女援救基金會則指出,改善的幅度停留在犯罪案件偵辦,缺乏對被害人的保護與服務,呼籲政府應訂立專法,並應徹底落實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根據美國務院公布的年度人口販運報告﹐臺灣從「第二級觀察名單國家」提升至「第二級名單國家」。這次評鑑肯定台灣快速通過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成立跨部會議、擬定政府與民間合作機制。尤其是在人口販運案件的起訴﹑判決以及處罰方面有明顯的作為。

長期關注人口販運問題的婦援會強調,報告中點名需要改善的包括被害人的保護,以及被害人在協助案件偵辦期間的工作權、長期居留權,以及向人口販子或非法剝削的雇主求償的權利。

報告特別指出台灣現有刑法及行政法上的不足,無法對人口販運各階段從組織、招募到轉運的犯罪行為有所懲治,需要制定專法明確規範。

婦援會執行長高小帆表示,大家所熟知道的性販運,例如大陸女子偷渡賣淫、假結婚真賣淫等問題,在色情單位的掃蕩上比較容易查獲,相對而言,「勞動販運」的認定就比較困難。

許多來自中國、東南亞透過招募、買賣、運輸等方式進入台灣的勞工,在面對勞資爭議時,雖然有完整的被害人鑑別原則,勞政單位通常還是會以「不聽話的外勞」或「逃逸外勞」的犯罪角度來看待,選擇以勞資糾紛或行政處罰的方式處理,而未能將潛在的人口販運案件交由檢警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日前基隆破獲跨國人口販運集團,救出35名被當做商品販賣的印尼籍女性,雖然他們在來台前都曉得是「假結婚、真工作」,為得是改善家計,但是卻沒有料想到來台後的勞動條件如此惡劣,每日工作18個小時,雙手長期浸泡在冰水中,僅能拿到微薄工資。

一般雇主在貪小便宜或是不知情的情況下,很容易成了迫害人權的幫兇,對整個社會風氣產生不良的影響。

高小帆強調,人口販賣是跨國性獲利高的組織犯罪行為,台灣作為人口販運的輸出國、輸出國,同時也是轉運國,在人口販運的問題上,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徹底落實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積極研擬防制人口販運專法,建立期程,加強人口販運宣導預防及被害人之鑑別保護機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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