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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編教科書須符合國訂綱要 教改團體:不能強迫學校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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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教育部計畫更改中小學教科書內的名詞,引發泛藍執政的十八個縣市宣稱將邀請學者自編教科書抵制;民間教改團體指出,藍營如果有人要編教科書,符合國家法律、國訂綱要,就可以去進行。但即使如此,也只是一綱多本中的「一本」,仍必須遵照學校選書制度,無權強迫其行政區內的國中小選用。

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理事長丁志仁批評,教育部對中小學教科書編輯工作下指導棋是不對。他直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訂,中華民國仍分為「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所以,在這個立場底下,所有編輯教科書的意見,都應被准許各自表述。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則表示,依據國民教育法,在一綱多本政策下,只要依據國訂課程綱要及能力指標,任何個人或團體都有權編輯教科用書,國中基測命題也是依據上述原則。而我國教科書採審訂制,不管出版社、教育部編的教科書,經教科書審訂委員會通過、核發執照,就可送到學校由學校選用。

潘文忠說明,審查委員包含學者專家、教師代表,並沒有教育部人員,審查是其專業,完全以課綱來執行工作,不受行政指揮。

丁志仁則強調,須注意的是,即使藍營自編教科書通過審訂,也只是一綱多本中的一本,仍必須遵照學校選書制度,無權強迫其行政區內的國中小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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