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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篩檢 有必要嗎?

文/鄭光男醫師(台北光能身心診所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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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大一新生憂鬱症篩檢的新聞剛被報導出來時,在教育電台主持「教育十方談」的林文虎先生以他服務教育界多年的經驗,語重心長地提醒大家貼標籤的問題,在此我提供我本人的一些臨床經驗給關心青少年與學生的人士。

我發現有許多學生在小學或中學,被貼上了精神科診斷後,他就開始被同儕排擠,像是誰跟那個人說話,會遭其他同學異樣的眼光。許多老師以「善意」為出發,提醒其他同學,對有「精神病」的同學要予以包容,他們就是因為得了某某精神病才會如何…。但是卻造成更大的遺憾,最後甚至被整個學習環境隔離。

以我的經驗,這些同學被貼上「精神病」的標籤時,也許當時會有一些反應,但若能找到問題根源,輔以有效的技術來處理,那麼反應往往就不復存在,當然也不須再貼標籤了。不過,令人擔憂的是,目前以藥物處理精神病的方式,不但解決不了病徵,反而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我可以說,精神科的診斷,有很多是為了開藥用的。已經深陷困境的學生,為什麼還要對他們落井下石呢?有好幾次當我在聆聽門診的個案描述他們如何背著標籤,辛苦地生活時,我真的能了解林先生在呼籲這件事時的心情。所以,這已經不是單純開不開藥的問題了。我認為我們應該停止給學生貼標籤,因為一個標籤,可能就會毀了他的一生。

憂鬱症治療的背後動機,主要的一環就是開立與使用抗憂鬱劑,然而憂鬱一定要服用抗憂鬱劑嗎?我曾經在花蓮參加憂鬱症防治協會所辦的訓練活動中的一段「有趣的」經歷。主要是中間有一名講師問台下的專業人員(當然包含至少二十個精神科專科醫師):「憂鬱症是否一定要服藥?」結果大家沈默至少一分鐘,最後有位資深的主任起來回答:「可以不用吃。」當講師詢問大家:「是否有反對意見?」你知道嗎?竟然一個也沒有。最後講師詢問這個主任他何以如此主張?他回答:「因為憂鬱症有它的病程,過了自然會好,所以不吃也沒關係。」

從2004年3月到現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以持續要求藥商要在抗憂鬱劑的藥盒上貼上警語,提醒大家抗憂鬱劑的服用可能會導致自殺的危險性,而2007年5月,FDA更建議:在服用的第一階段需提高警覺,尤其是兒童、青少年,甚至是18到24歲的年輕人,因為研究顯示,24歲以下的年輕人在開始服用抗憂鬱的兩個月內,比較容易出現自殺的危險傾向。

我的臨床經驗也告訴我,的確有人因服用抗憂鬱劑而導致暴力行為。事實經過是這樣的:在我診所開張不久,有一對母子來求診,兒子年約二十來歲,母親因為兒子情緒困擾,曾讓他先服用了一個月的抗憂鬱劑。在看診中間,我和媽媽在診間單獨談了一下,等媽媽離開診間,想要去外面領點錢支付一些費用,卻遭到兒子的警告:「你給我小心一點!」當母親在電梯間等候時,突然傳來一陣慘叫聲,原來母親被兒子在她頭上及臉上重重地打了好幾下,母親除了驚嚇,也納悶為何她的小孩會攻擊她?她說他的兒子過去很溫和,從來不曾出手打過人。經過十分鐘後,我找到她的兒子,問他為何攻擊他母親,衹見他雙眼茫然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這個個案讓我注意到FDA的警告的確有其重要性:抗憂鬱劑很有可能讓人們產生暴力或自殺行為。

要有效預防自殺、處理憂鬱,與其靠篩檢,不如徹底了解學生或青少年的問題,包括身體健康、學習、生活、家庭、人際關係等等,根據他們真正的問題給予有效的方法來處理他們生活上的困惑。若憂鬱真的要吃點什麼,我倒是推薦用沒有傷害性的營養品來幫忙。所以,我贊同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的主張,覺得這項政策需要重新評估,以避免可能因為貼標籤與不當治療所衍生的問題與悲劇,也請大家慎思而為。

已在服藥的青少年及兒童不可以突然停藥,須在專業醫師輔導下逐漸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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