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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症筛检 有必要吗?

文/郑光男医师(台北光能身心诊所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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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在大一新生忧郁症筛检的新闻刚被报导出来时,在教育电台主持“教育十方谈”的林文虎先生以他服务教育界多年的经验,语重心长地提醒大家贴标签的问题,在此我提供我本人的一些临床经验给关心青少年与学生的人士。

我发现有许多学生在小学或中学,被贴上了精神科诊断后,他就开始被同侪排挤,像是谁跟那个人说话,会遭其他同学异样的眼光。许多老师以“善意”为出发,提醒其他同学,对有“精神病”的同学要予以包容,他们就是因为得了某某精神病才会如何…。但是却造成更大的遗憾,最后甚至被整个学习环境隔离。

以我的经验,这些同学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时,也许当时会有一些反应,但若能找到问题根源,辅以有效的技术来处理,那么反应往往就不复存在,当然也不须再贴标签了。不过,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以药物处理精神病的方式,不但解决不了病征,反而衍生出更多社会问题。我可以说,精神科的诊断,有很多是为了开药用的。已经深陷困境的学生,为什么还要对他们落井下石呢?有好几次当我在聆听门诊的个案描述他们如何背着标签,辛苦地生活时,我真的能了解林先生在呼吁这件事时的心情。所以,这已经不是单纯开不开药的问题了。我认为我们应该停止给学生贴标签,因为一个标签,可能就会毁了他的一生。

忧郁症治疗的背后动机,主要的一环就是开立与使用抗忧郁剂,然而忧郁一定要服用抗忧郁剂吗?我曾经在花莲参加忧郁症防治协会所办的训练活动中的一段“有趣的”经历。主要是中间有一名讲师问台下的专业人员(当然包含至少二十个精神科专科医师):“忧郁症是否一定要服药?”结果大家沉默至少一分钟,最后有位资深的主任起来回答:“可以不用吃。”当讲师询问大家:“是否有反对意见?”你知道吗?竟然一个也没有。最后讲师询问这个主任他何以如此主张?他回答:“因为忧郁症有它的病程,过了自然会好,所以不吃也没关系。”

从2004年3月到现在,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以持续要求药商要在抗忧郁剂的药盒上贴上警语,提醒大家抗忧郁剂的服用可能会导致自杀的危险性,而2007年5月,FDA更建议:在服用的第一阶段需提高警觉,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甚至是18到24岁的年轻人,因为研究显示,24岁以下的年轻人在开始服用抗忧郁的两个月内,比较容易出现自杀的危险倾向。

我的临床经验也告诉我,的确有人因服用抗忧郁剂而导致暴力行为。事实经过是这样的:在我诊所开张不久,有一对母子来求诊,儿子年约二十来岁,母亲因为儿子情绪困扰,曾让他先服用了一个月的抗忧郁剂。在看诊中间,我和妈妈在诊间单独谈了一下,等妈妈离开诊间,想要去外面领点钱支付一些费用,却遭到儿子的警告:“你给我小心一点!”当母亲在电梯间等候时,突然传来一阵惨叫声,原来母亲被儿子在她头上及脸上重重地打了好几下,母亲除了惊吓,也纳闷为何她的小孩会攻击她?她说他的儿子过去很温和,从来不曾出手打过人。经过十分钟后,我找到她的儿子,问他为何攻击他母亲,衹见他双眼茫然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这个个案让我注意到FDA的警告的确有其重要性:抗忧郁剂很有可能让人们产生暴力或自杀行为。

要有效预防自杀、处理忧郁,与其靠筛检,不如彻底了解学生或青少年的问题,包括身体健康、学习、生活、家庭、人际关系等等,根据他们真正的问题给予有效的方法来处理他们生活上的困惑。若忧郁真的要吃点什么,我倒是推荐用没有伤害性的营养品来帮忙。所以,我赞同国际公民人权委员会的主张,觉得这项政策需要重新评估,以避免可能因为贴标签与不当治疗所衍生的问题与悲剧,也请大家慎思而为。

已在服药的青少年及儿童不可以突然停药,须在专业医师辅导下逐渐停药。
若想得知更多讯息,请上公民人权委员会(CCHR)网址http://blog.yam.com/wonderfuls,或参阅新新闻出版社出版的“为药疯狂”一书。或联络公民人权委员会(CCHR)台湾各地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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