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陳亭妃:夾層屋成違法投資陷阱 籲政府正視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三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今天指出,有不肖建商以廣告吸引消費者購買違法夾層屋作為投資用途,並與消費者簽訂不合理契約,規避罰則,將責任轉嫁給消費者,主管機關應盡速訂定取締辦法。與會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指出,若有廣告不實狀況,可依規定對廠商處以罰鍰。

陳亭妃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有建商在全台各地自建自售推出學生飯店夾層小套房,並以「新台幣六十萬元,年收租三十萬元,掛保證出租十五年的廣告」吸引消費者投資,事實上卻是廣告不實且契約違法不合理。

她表示,建商的買賣契約是自行訂定的契約,非定型化契約,雖建商聲稱可住宅貸款,但契約中明定房屋用途是辦公室,不適用住宅貸款,且若涉及違建違規情形,簽訂契約的消費者日後不得提出異議或主張任何權益,由契約內容可見建商卸責。

陳亭妃指出,消費者一旦簽下契約書,除無法向銀行申請住宅貸款,一購屋便開始揹債,且陷入投資陷阱、買下違法夾層屋,將面臨被政府拆除與罰鍰命運而求助無門,相關單位應正視契約內容不公平情形,並應有效遏止不肖建商將夾層屋作為投資陷阱犯罪溫床。

與會的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王靚琇表示,內政部對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都有定型化契約範本,但有些建商會訂定自行的買賣契約,除呼籲消費者注意自身權益,也會積極宣導,希望可透過查核,建立合法業者辨識標章,期盼業者能更負責。

公平交易委員會科長葉添福指出,有關夾層屋的廣告,不論是以文字、平面圖或樣品屋形式,讓消費者認為房屋是夾層設計,比合法使用面積更大,若經消費者了解後發現,房屋不符合竣工圖設計,或經建管單位認定是違章建築,均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廣告不實案件,可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對廠商處以罰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