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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更一審 趙建銘仍判七年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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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項程鎮、楊美紅/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高院更一審昨天宣判,認定本案內線交易共同犯罪所得逾億元,依證交法最低本刑七年以上規定,維持趙建銘七年徒刑,涉公益侵占罪的趙玉柱從九年6月減為九年,父子各併科三千萬元罰金,更審後刑度還是很重。

同案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的刑度均為七年兩月徒刑,蘇另併科三千萬元、游併科六千萬元罰金,此外更一審也將一億零八十三萬多元犯罪所得宣告追繳沒收;仍可上訴。

趙:卑微希望司法公正 上訴到底

趙建銘昨日下午一點前往麻豆新樓醫院看診時,針對判決表示相當失望,強調會上訴到底。他說,只是很卑微的希望司法能夠公正一點,沒想到還是落空了。

他又說,台南鄉親都很支持、需要他,未來他還是會繼續替鄉親服務,其他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但他覺得,民進黨應該是要團結起來,不要再切割了。此外,很多人對他們的看法,都是被媒體誤導,未審先判,導致有一些錯誤的觀念。他不知道這樣對待他們一家,對台灣有什麼好處。

此案一審時依證交法內線交易舊法判刑,刑責較輕,高院於九十六年6月27日判決時,因經過證交所計算其犯罪所得為逾億元,故採用九十五年5月起,證交法第一七一條第二項修法加重刑責從七年起算規定,判趙家父子等四人從七年起至九年6月不等重刑,震驚社會。

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犯罪所得的計算方式不夠明確,且未將趙建銘未售出股票算進去,應徵詢主管機關意見統一標準,去年12月底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經十個多月審理,昨將高院原審內線交易罪及趙玉柱刑度均撤銷,認為趙建銘因到台南新樓醫院工作,屬下鄉服務性質,雖檢察官求刑八年,仍維持新法最低七年徒刑;趙玉柱因涉公益侵占加上內線交易罪,故判九年。

對犯罪所得計算,更一審不採檢察官主張不扣除成本計算方式,也不採取台北地院對於趙建銘炒股獲利,採民事賠償的「擬制性交易所得」計算,而由重大消息公布後起十個營業日均價計算獲利的金額(此算法趙家與游世一各獲利四百多萬元 ),認定應採差額計算,將犯罪所得交由台灣證交所計算認定。

經證交所估算,依買賣價差,再扣除手續費與證交稅後,認定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犯罪所得為買進五千張,賣出三千兩百張,獲利兩千九百五十二萬九千四百零一元,蔡清文部份是四百八十四萬九千多元,游世一部份為六千六百四十五萬多元,共計一億零八十三萬零五十八元。

同案被控背信的耐斯集團陳鏡堯、洪敏森、前國票證蔡清文等人均獲判緩刑。趙建銘表示要上訴,高檢署蒞庭檢察官莊正則說,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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