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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規劃 設348發放所供新移民領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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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台灣內政部初步規劃於全台設置348個消費券發放所,供15萬餘名無戶籍國民、外籍配偶、大陸配偶領消費券;內政部長廖了以明天聽取外配、移民團體意見後,將拍板定案。

由於無戶籍國民、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必須持居留證件領消費券,與一般國民所持證件不同,若同在一個發放所領券,可能延宕領取時間。

為此,內政部針對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的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為國內設有戶籍國民的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香港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的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合計15萬7000多名新移民,另設發放所。

內政部官員受訪表示,原則上一個鄉鎮市設一個發放所;沒有新移民的鄉鎮市不會設,目前全台有三個;若新移民人數低於20人,考慮不設發放所,改以郵寄方式發券;新移民人數較多的地方,增設發放所,例如台北縣板橋有3000多人,規劃設置兩個發放所。

官員表示,雖然新移民無法和家人在同一個發放所領券,但會儘量安排在同一所學校或機構內領券,以便民為原則。

官員說,因新移民所持居留證件種類繁多,包括外僑居留證、陸配依親居留證、陸配長期居留證等,將由熟悉居留證的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負責發放作業,移民署也會加強人員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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