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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呂秀蓮:從養成教育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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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五日電)「國務機要費案」、「馬英九特別費案」激起政壇波瀾,檢察官養成及職權引發各界討論。副總統呂秀蓮今天表示,要健全法治、人權,國家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相當重要,改革必須從教育制度著手,她主張未來法律系與非法律系學生都必須讀完研究所後才能報考國家司法考試。

副總統呂秀蓮下午在台北賓館與歷屆中央社「十大潛力人物」得主音樂家陳瑞斌等十八位各領域青年菁英茶敘,2007年「法律政治類」得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大眾對檢察官角色的討論,核心問題是「司法官來源」問題,他知道呂副總統主張司法官養成師法美國制度,他相當認同、贊成,並詢問目前推動期程及遇到那些阻力?

呂副總統表示,目前台灣律師、檢察官、法官的養成途徑相同,都是法律系畢業後就能報考,聽起來很順,但這些剛從學校畢業的學生,偵查案件時社會經驗明顯不足,近來還有不少科技智慧犯罪,台灣的法律系學生都是走文的,不走數理也不懂科技,要健全法治、人權,必須從改革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制度著手。

她說,未來希望司法人員養成有兩套制度,高中職畢業學生一樣可以報考法律系;但要報考國家司法考試,必須唸完研究所才能報考;非法律系學生唸完研究所後也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使司法人員背景多元化。

現行的律師、司法人員考試也可合併成一次考試,考取人員一起受訓,依個人志趣選擇當律師或檢察官,法官則由優秀的檢察官、律師中遴選產生。

呂副總統表示,這套制度因為關係到某些大專院校法律系將面臨退場考驗,基於現實利益考慮,的確有阻力,「但是我還是很堅持」。

她建議大專院校、托兒所應把眼光放遠,考量到人口結構改變,不妨轉型成社區大學,或可同時托老又托幼的場所加以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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