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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漏水 滴壞心血 8幅書法求償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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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藝術作品「無價」,書法作品受損求償考倒專家,法官也傷透腦筋。

獲桃城美展免審作家資格的書法家余碧珠,因新屋漏水與建商鬧進法庭,除要求建商賠償修復漏水的費用外,並指漏水污損其8件書法作品,一併請求賠償。

嘉義市文化局舉辦第1、2、3屆桃城美展中,余碧珠參展作品連續3年獲得前3名,是桃城美展唯一的免審書法作家,目前在南華大學、長榮大學等校任教,其作品也曾獲全國美展第3名。

2年多前,余碧珠購買宏都建設興建的房舍,遷入後發現漏水嚴重,要求建商修復,不料雙方為修復問題引發紛爭,鬧進法庭,互相提告,余碧珠請求建商賠償房屋漏水修復所需費用外,並指漏水造成其8幅書法作品受潮損壞,一併請求賠償。

建商則因余碧珠在屋外懸掛「全棟漏水」、「百分之九十九漏水」等抗議布條,指控余所言不實,涉嫌誹謗,影響該公司聲譽與銷售,提出控告,求償100萬元,不過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建商敗訴。

余碧珠針對書法作品受損部分,求償60多萬元,宏都建設認為過高,並指余碧珠明知漏水,還將書法作品放置該處。余碧珠則說,她發現漏水後立即搶救,然而其書法作品有上百幅之多,其中8幅搶救出來時已受潮。

台灣藝大無法鑑價

由於藝術作品的價值沒有一定標準,法官要求原告提出所求償數額的依據,余碧珠於是申請送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鑑價,惟台藝大回覆表示藝術品的價值很難鑑定,僅提出作品受損程度約3到5成,無助於法官審理。

余碧珠於是改請求修復其書法作品,並請求法官將受損作品送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古物維護研究所鑑定、修復,不過書法人士懷疑受潮的書法作品如何完全修復,設若無法修復,則藝術價值該怎麼計算?連法官也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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